索引号: | 00258248-9/2021-5004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杨汛桥镇 | 发文日期: | 2021-03-27 |
组配分类: | 应急预案、应急信息 | 文件编码: |
00258248-9/2021-50044
消防
杨汛桥镇
2021-03-27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1-03-27 11:19
信息来源:
信息来源:杨汛桥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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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居、社区)、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3月18日国家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组织召开的全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近期省、市森防指办《关于发布清明期间森林火险形势预测的通知》要求,现就切实做好全街道清明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落实责任
清明节前后历来是我街道森林火情的高发期,努力遏制这一时期森林火情的高发态势,是夺取全年森林消防工作胜利的重要保证。各村(居、社区)要有清醒认识,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要把抓好清明期间森林消防工作作为当前工作头等大事来抓,严格落实行政领导负责制,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做到责任清楚,措施落实,防范到位,指挥靠前。
二、强化宣传,增强意识
各村(居、社区)要开展多样宣传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森林消防氛围。大力提倡家中祭祀、网上祭扫等文明祭祖方式,由实地现场祭扫转为情感慰藉祭祀,缅怀先祖、寄托哀思。全镇中小学校要及时组织一次面向全体教职工和学生的森林消防有关法律法规与防火知识的宣传教育。要大力宣传《森林防火条例》、《森林消防条例》等法规制度,倡导移风易俗、文明祭祖新风尚,引导群众采取植树、送花等有益于保护生态环境的文明方式祭扫,让“无烟上坟”、“文明祭祖”意识深入人心。通过宣传,切实增强广大群众自觉防火意识和火患意识,形成群众“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相互监管、共同促进”良好的森林消防氛围。
三、加强巡查,严管火源
从即日起,各村(居、社区)要全面进入森林消防临战状态,进一步健全森林消防预警机制,狠抓火灾隐患的排查和整治,把各项防范措施落到实处。清明期间,巡山护林队员要上岗到位,加大巡防力度,严禁扫墓人员将蜡烛、鞭炮、纸钱带入林区和坟区等重点区域、重要地段,从源头抓起,制止违章用火,消除火灾隐患。对特殊群体(痴、呆、老、少人员)要落实有效的监管措施,切实消除人为火灾隐患。
四、严阵以待,科学扑救
各村(居、社区)要储备好必要的扑火物资,一旦发生火情,要按照森林火灾扑火预案规定迅速出击,全力组织扑救。在扑救中,要按照“以人为本、科学扑救”的要求,杜绝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严禁组织老人、中小学生、儿童、孕妇和残疾人参加扑火,真正实现“打早、打小、打了”。明火扑灭后,要及时清理火场,清点人员,并留足人员看守,防止死灰复燃。在扑救山火的同时,要在第一时间查明起火原因和肇事者,对上坟烧纸、焚香点烛、燃放烟花爆竹引起森林火灾的,将按《森林防火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从严查处。
五、强化值守,信息畅通
各村(居、社区)落实好清明期间值班值守制度,严格执行“有火必报、扑报同步”制度并积极做好早期处理工作,街道森防办将对各村(居、社区)落实情况进行抽查督查。对因防范措施不落实造成森林火灾(情)频发或因信息报送不及时、扑火力量不到位造成重大损失和不良影响的,或因失职、渎职、贻误战机而使小火酿成大灾的有关领导和责任人,将坚决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4月3日—4月5日,实行森林火灾(火情)零报告制度,每天16:00时,报告当天的森林火灾(情)发生情况,无火报平安,并分别于清明节后第一天下班前上报节日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统计表至街道森林防灭火指挥所办公室,联系电话:84069004。
柯桥区杨汛桥街道办事处
2020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