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258207-5/2021-57321
土地,城乡建设(含住房)
区政府办(外事办)
2021-12-01
绍柯政办发〔2021〕44号
DKQD01-2021-0018
主动公开
有效
发布时间:2021-12-02 11:08
信息来源:
信息来源:区政府办(外事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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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单位):
《对重点产业项目减免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暂行办法》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1日
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对重点产业项目减免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暂行办法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