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58306-X/2021-5644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区科技局 发文日期: 2021-11-08
组配分类: 应急预案、应急信息 文件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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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0258306-X/2021-56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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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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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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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桥区突发事件科学技术应急保障行动方案

发布时间:2021-11-08 0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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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区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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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适用范围

1.4  工作原则

2  组织体系及职责

2.1  区科技保障组

2.2  区科技保障组办公室

2.3  专家咨询委员会

3  响应行动

4  响应结束

5  调查评估

6  保障措施

6.1  科普宣传保障

6.2  信息资源保障

6.3  技术支撑保障

6.4  科技创新保障

6.5  科技专家保障

6.6  资金装备保障

6.7  协同应对保障

7  监督与管理

7.1  人员培训

7.2  方案演练

7.3  责任与奖惩

8  附则

8.1  预案管理

8.2  解释部门

8.3  实施时间

1  总则

突发事件科学技术保障,是指在公共安全领域开展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等方面的技术研发和科技攻关,完善和改进技术装备,建立技术专家库,建立应对突发事件科技支撑体系,根据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需要,为应急处置提供科学技术保障。

1.1  编制目的

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科学决策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协调、整合各相关方面科技资源,充分发挥科技专家作用,普及应对突发事件和灾害的自救、互救知识,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浙江省突发公共事件科学技术应急保障行动方案》《绍兴市突发事件科学技术应急保障行动方案》《绍兴市柯桥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结合柯桥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1.3  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柯桥区发生的,需要由区政府负责处置的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事件的科学技术应急保障行动。

1.4  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保障公众生命安全和健康,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努力减轻国家和人民群众财产损失,确保社会稳定;加强突发事件抢险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确保应急处置工作安全顺利开展。

(2)预防为主,科技为先。建立健全突发事件的预测、预警和预防体系,加强公共安全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积极运用现代高科技手段和网络技术;积极开展科普宣传工作,提高公众自我防范、自救互救能力。

(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区科技局是全区突发事件科学技术保障行动的牵头部门,根据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在各相关部门(单位)的紧密配合下,为应急处置提供科技保障。

(4)整合资源,社会共治。充分发挥各有关部门(单位)的作用,建立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的公共平台,协同各行业、专业、学科的技术专长和优势,为突发事件提供科学有效的技术保障。

2  组织体系及职责

成立柯桥区突发事件科学技术应急保障工作组(以下简称区科技保障组),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突发事件的科学技术应急保障工作,区科技保障组接受区应急指挥机构的指挥。

2.1  区科技保障组

2.1.1  区科技保障组组成

组长:区政府分管负责人。

常务副组长:区科技局主要负责人。

副组长:区科技局分管负责人、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主体单位分管负责人。

成员:区委宣传部、区发改局、经信局、教体局、科技局、公安分局、财政局(国资办)、人力社保局、自然资源分局、生态环境分局、建设局(人防办)、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文广旅游局、卫生健康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统计局、综合执法局、大数据中心、气象局、供电分局等部门(单位)负责人。

2.1.2  区科技保障组职责

(1)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突发事件的科学技术应急保障工作;

(2)确定科学技术应急保障工作方案;

(3)部署和组织区级有关部门(单位)、高校、科研院所对事发地区进行紧急技术支援;

(4)视情决定成立科技保障现场工作指导组;

(5)决定其他有关重要科学技术应急保障事项。

2.1.3  区科技保障组成员单位职责

(1)区科技局: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单位)、高校、科研院所开展公共安全领域科研活动,组织公共安全领域预防、预警、预测和应急处置技术的研究开发和重大项目的科技攻关,提高科技支撑能力。根据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会同有关部门(单位)调集专家和技术队伍支持处置工作;协助区有关业务主管部门组织外国专家参与突发事件的技术咨询、指导等工作。加强地震监测工作,协助做好灾害应急处置的相关技术支撑工作。

(2)区委宣传部:负责突发事件科学技术应急保障宣传报道管理,及时、准确发布应急疏散、应急救援等相关技术咨询、指导的通知、通告。

(3)区发改局:负责突发事件科学技术应急保障重大项目的基本建设综合管理,安排与科学技术应急保障相关的重大项目,不断改进技术装备,指导和协调科学技术应急保障重大项目的全市招投标工作;负责市场经营秩序事件、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事件、粮食安全事件应急处置的相关技术支撑工作。

(4)区经信局:协助做好通信事故应急处置保障工作,协助做好工业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的相关技术支撑工作。

(5)区教体局:负责组织对学生开展涉及学生公共安全的知识宣传教育,负责做好大型群众性体育活动事故应急处置的相关技术支撑工作。

(6)区公安分局:做好突发事件调查处理,协助区科技保障组办公室实施现场警戒与交通管制,紧急疏散警戒区域内的人员,维护事故现场及周边地区的治安秩序。

(7)区财政局(国资办):负责督促区管企业为政府处置突发事件提供技术保障等相关工作。

(8)区人力社保局:负责对在处置突发事件技术保障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加强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和技术保障人才的培养和引进。

(9)区自然资源分局:指导开展地质灾害的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10)区生态环境分局:负责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突发事件、水污染纠纷、放射源丢失和辐射事件应急处置的技术支撑工作,协助做好危险化学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相关技术支撑工作。

(11)区建设局(人防办):负责城市燃气、自来水供水、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危房等事故应急处置的技术支撑工作;负责战时人民防空,协助做好突发事件中的警报发放及所需防空场所启用工作。

(12)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内河船舶事故以及突发自然灾害引起的公路水运基础设施事故应急处置的技术支撑工作。

(13)区农业农村局:加强农业生物灾害、动物疫情的监测报告,负责农业生物灾害、动物疫情、农业生产事故应急处置的技术支撑工作;负责承担防御洪水、台风暴潮应急抢险等的技术支撑工作;协助做好地质灾害、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应急处置的相关技术支撑工作。

(14)区商务局:配合做好商贸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的相关技术支撑工作。

(15)区文广旅游局:负责广播电视系统突发事件、旅游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技术保障工作。

(16)区卫生健康局:加强传染病疫情、中毒事件的监测报告,负责公共事件受害人员救治工作。

(17)区应急管理局:负责做好工矿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和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置的相关技术保障工作,统一协调指挥全区相关应急专业队伍。

(18)区市场监管局:负责特种设备事故、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的技术保障工作,协助做好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的相关技术保障工作;协助科技保障组办公室开展相关技术调查处理工作。

(19)区统计局:负责各类突发事件对柯桥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社会影响等方面的统计技术保障工作,协助做好粮食安全事件应急处置的相关统计技术支撑工作。

(20)区综合执法局:负责市政道路、大桥等由本单位管辖的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相关技术保障工作。

(21)区大数据中心:促进应急视频会商系统的互联互通和应急资源的共享。

(22)区气象局:加强气象灾害的监测预报,负责对气象灾害应急处置的技术支撑工作。

(23)柯桥供电分局:负责电力事故应急处置的相关技术支撑工作。

2.2  区科技保障组办公室

2.2.1  区科技保障组办公室组成

区科技保障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科技局,可视情况和应急技术需要,下设综合协调组、科普组、技术攻关组、技术鉴定组等。办公室主任由区科技局分管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区科技保障组成员单位派出联络员并邀请有关高校、科研院所专家组成。

2.2.2  区科技保障组办公室职责

(1)组织突发事件的技术分析会商,从技术角度研判事件发展趋势;

(2)提出技术处置的工作方案、措施和建议;

(3)贯彻区科技保障组的批示和部署,协调区科技保障组成员单位之间科技保障工作;

(4)汇总、上报突发事件技术保障进展情况,组织有关调查;组建科技保障现场工作指导组;

(5)联系组织区级各有关部门(单位)、高校、科研院所开展公共安全领域的基础研究、技术攻关、技术鉴定和科技成果推广应用;

(6)组建区突发事件科技保障专家库,为政府处置突发事件提供意见和建议;

(7)开展公共安全方面科普宣传,提高公众自我防范、自救互救能力;

(8)对科学技术应急保障工作进行评估、督促和检查;

(9)承担区科技保障组日常事务和交办的其他事项。

2.3  专家咨询委员会

根据柯桥区行政区域内突发事件科学技术应急保障工作需要,组建突发事件科技应急保障处理专家咨询委员会,是处置突发事件的科技智囊团和重要参谋,由涉及公共安全领域各方面的技术处置和应急管理专家组成。

建立区突发事件科技保障专家库,收录涉及公共安全领域各方面的技术处置和应急管理专家,发挥专家在突发事件中信息研判、决策咨询、专业救援、应急抢险、事件评估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及时为政府处置突发事件提供意见和建议。

3  响应行动

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在区应急指挥机构的指挥下,区科技局根据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工作需要,在24小时内成立区科技保障组办公室,启动本方案应急响应,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区科技保障工作组成员单位的科技保障工作;区科技保障组各成员单位根据本方案确定的工作职责展开科技保障行动。

(1)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事件发生后,负责应急处置的主管部门及时做好事件应急处置的先期科技保障工作。

(2)区科技保障组办公室密切保持与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主管部门的联系,及时了解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进展情况和科技保障需要。

(3)区科技保障组组长或常务副组长主持召开区突发事件科学技术应急保障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突发事件的科学技术应急保障工作。

(4)立即收集、汇总突发事件科学技术应急保障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区应急指挥机构汇报;组织开展突发事件技术调查,并及时续报。

(5)如突发事件现场处置中遇到技术难题,立即派出科技保障现场工作指导组开展紧急支援,现场指导科学技术应急保障工作。

(6)组织专家进行突发事件的技术分析会商,从技术角度研判事件发展趋势,提出技术处置的工作方案、措施和建议。

(7)突发事件技术保障工作在柯桥区遭遇重大科技难题,立即展开科技检索,并组织柯桥区相关科技专家进行紧急科研攻关,或向有关省、市、区和国家有关部门、科研单位请求紧急技术援助。

(8)派出技术保障督导检查组,检查本方案贯彻落实情况,督导科学技术应急保障工作的开展。

4  响应结束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结束后,按照区应急指挥机构的决定,由区科技保障组宣布科学技术应急保障行动结束,同时做好科学技术应急保障的善后处理工作。

5  调查评估

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事件科学技术应急保障工作结束后,区科技保障组派员参加事件评估,或由区科技保障组办公室召集有关成员单位对科学技术应急保障工作进行总结评估。

6  保障措施

6.1  科普宣传保障

充分利用各类科普宣传周、科普宣传日,向公众普及应对突发事件和灾害的预防防范、自救互救知识,提高公众预防防范、紧急避险(难)和自救互救能力。

6.2  信息资源保障

逐步建立应急处置技术保障联动工作机制,做到信息、资源共享,确保信息传递及时、准确、畅通。

6.3  技术支撑保障

加强突发事件预测、预防、预警与调查处置关键技术研究,提高科技防范整体能力,形成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的科技支撑体系。

6.4  科技创新保障

充分发挥科技创新体系作用,大力支持公共安全领域的技术创新、产品研发,注重突发事件预测预警、应急处置、人员防护、物资保障等方面技术成果的推广和应用。

6.5  科技专家保障

建立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和技术处置的专家库,充分发挥专家在突发事件中信息研判、决策咨询、专业救援、应急抢险、事件评估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6.6  资金装备保障

突发事件技术保障所需经费列入突发事件应急准备和紧急处置的总体经费中,确保经费的落实。

6.7  协同应对保障

区科技保障组各成员单位应根据本方案明确的职责,充分发挥现有资源和优势,协同配合,确保技术保障任务完成。

7  监督与管理

7.1  人员培训

加强科技保障人员的培训,特别是现场处置突发事件的科学技术应急保障人员的专业技能培训,提高其应急处置能力和专业技术水平。

7.2  方案演练

区科技保障组办公室根据应急准备工作需要,协调各成员单位适时配合开展科学技术应急保障演练,检验本方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提高成员单位的应急意识和协同保障能力。

7.3  责任与奖惩

区科技保障组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单位),对处置突发事件科学技术应急保障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对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有关责任人,依照规定给予处分。

8  附 则

8.1  预案管理

本方案由区科技局牵头制定和修订。

8.2   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区科技局负责解释。

8.3  实施时间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原《柯桥区突发公共事件科学技术应急保障行动方案》(绍柯政办发〔2016〕111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