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告(柯国土收公[2021]010号)

发布时间:2021-11-02 16:15

信息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柯桥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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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经柯桥区人民政府批准(柯区土收(2021)第010号),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柯桥分局将收回下列地块土地使用权。详情可到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柯桥分局查询,联系人:王国峰;联系电话:84120919。

      特此公告。

序号

土地使用者

批文号

地块编号

土地坐落

出让面积

(㎡)

收回

面积

(㎡)

四至范围

1

绍兴市柯桥区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柯区土字[2015]034

兰亭镇蝴蝶湾1号居住地块

兰亭街道兰亭村

48353


48353


东至蝴蝶湾路,南至绍兴市柯桥区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西至兰渚山,北至规划道路

 

 

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柯桥分局

2021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