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兑现2021年度1月至6月柯桥区家庭屋顶光伏工程发电量补助的公示
根据《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绍兴市家庭屋顶光伏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绍政办发〔2017〕27号)和绍兴市家庭屋顶光伏工程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明确家庭屋顶光伏工程建设中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市居民家庭屋顶光伏发电,按其实际发电量给予0.2 元/千瓦时的补贴,补贴期限为自发电之日起五年(之前并网发电的自本政策执行之日起补贴五年)。
根据绍兴电力局柯桥分局提供的柯桥区居民家庭屋顶光伏发电用户信息,共计2992户,拟补助总发电量9182725千瓦时,总金额1836545元,补助将在公示后通过瑞丰银行进行发放,具体名单附后。
现按要求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11月15日至11月21日。如有意见,可于公示期间,通过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向柯桥区发展和改革局能源发展科反映。来信请寄柯桥区群贤路1661号柯桥区发展和改革局能源发展科,电话:84786090。
附件:
拟兑现2021年度1月至6月柯桥区家庭屋顶光伏工程发电量补助明细表.xlsx
绍兴市柯桥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