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330621ZFF00000/2021-5568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文日期: 2021-10-15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文件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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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30621ZFF00000/2021-55689

  • 主题分类:

    优抚安置

  • 发布机构: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成文日期:

    2021-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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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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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柯桥区部分优抚对象年度确认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15 15:00

信息来源:

信息来源: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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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关于印发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优抚对象年度确认工作实施规范(试行)的通知》(退役军人办发〔2021〕34号)、《关于做好享受抚恤补助待遇的优抚对象年度确认工作的通知》(浙退役军人厅发202131号)文件精神,从今年起,我区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待遇的优抚对象需要每年进行年度确认。

一、确认对象

户籍在我区的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待遇的优抚对象,包括:伤残人员、三属、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参试军队退役人员、年满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烈士老年子女以及其他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优抚对象。

二、确认时间

2021年起,每年对优抚对象进行一次集中确认,今年的确认时间为2021年10月20日至12月10日。

三、确认方式

主要以到镇街服务站和预约上门服务两种方式进行确认。

四、注意事项

每年1月,柯桥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对上一年度未确认的对象予以公告,公告后60日仍未取得联系、无法进行确认的,进行待遇停发。重新确认后再恢复发放。

五、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