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8207-5/2021-4224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区政府办(外事办) | 发文日期: | 2021-01-07 |
组配分类: | 其他文件 | 文件编码: | 绍柯政发〔2021〕1号 |
00258207-5/2021-42243
民政、社区
区政府办(外事办)
2021-01-07
绍柯政发〔2021〕1号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1-01-07 0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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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区政府办(外事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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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单位):
2021年春节即将到来,各镇(街道、开发区)、各相关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命名暨双拥模范单位和个人表彰大会及省双拥工作总结暨退役军人模范表彰大会精神,扎实做好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为柯桥区建设“重要窗口”、展现国际纺织之都最美风采贡献力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入开展宣传教育,营造双拥浓厚氛围
各镇(街道、开发区)、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开展形式多样的双拥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弘扬爱我人民爱我军的社会风尚;要广泛宣传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领导人民在我国国家制度建设和国家治理方面取得的历史性成就,激发广大军民的爱国拥军、爱民奉献热情,增强全民爱国观念和双拥意识,形成军民共建深度发展格局;要依托互联网和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加大双拥工作和最美退役军人宣传力度,不断增强广大军民的双拥意识。
二、精心组织慰问活动,落实拥军优属政策
每年的农历十二月十五(2021年为1月27日)是柯桥区拥军优属活动日。在此期间,各镇(街道、开发区)、各相关部门要抓住召开军政座谈会和走访慰问等时机,想方设法为部队办实事解难题;要确保依法落实优抚对象各项待遇,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为体现党和政府对驻地部队官兵和优抚对象的关怀,今年继续组织开展拥军优属走访慰问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主要领导及相关领导走访慰问驻地部队。
(二)对优抚关系在柯桥区的享受定期抚恤的“三属”、在乡残疾军人、户籍在柯桥区但退休单位不属柯桥区管辖的在职残疾军人和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享受生活补助的参战(参试)退役人员、部分在乡复员军人遗孀进行节日慰问,慰问金标准每人2000元;对部分自谋职业士官和下岗失业志愿兵进行慰问,慰问金标准每人3000元;对全区的重点优抚对象开展“送温暖”活动,慰问金标准每人200元。以上经费由区财政承担,春节前发放到位。区有关部门及下属企事业单位的在职残疾军人(含病退、退休人员),慰问金标准每人2000元,由所在单位进行慰问,经费由所在单位承担。
(三)各镇(街道、开发区)、区有关部门对优秀现役军人家庭、最美退役军人、困难退役军人、退役军人老党员等优抚对象,可通过走访慰问深化“关爱功臣”“双拥在基层”活动,及时把党和政府关怀带给广大军人军属。
三、全面发动多方力量,广泛开展拥军活动
节日期间,各镇(街道、开发区)、各相关部门要深入开展科技拥军、文化拥军、法律拥军和社会化拥军活动。深入驻军基层部队,特别是遂行战备执勤、维稳处突等任务部队,看望慰问官兵。充分调动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镇(街道)、社区和志愿者队伍的拥军优属热情,广泛开展为优抚对象送温暖、办实事活动。开展送立功喜报、挂光荣牌、贴新春楹联年画以及军地联欢联谊等活动,为广大军人军属和优抚对象送上节日祝福,在全社会营造尊崇军人职业的良好氛围,增强军人的荣誉感、自豪感。
节日期间,各镇(街道、开发区)、各相关部门走访慰问和军民联谊联欢活动要严格落实改进作风要求,俭朴节约、务求实效。走访慰问活动情况请于2021年2月22日前书面报送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拥军优抚科(联系人:刘晓慧,联系电话:84138285,传真:84569113)。
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政府
2021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