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0年第二批地质灾害治理项目 治理资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1-25 16:15

信息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柯桥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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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原绍兴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绍兴县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实施办法的通知》(绍县政发〔2012〕39号)和原柯桥区国土分局、财政局《关于规范突发性地质灾害排险与应急治理项目管理的通知》(柯区土资〔2014〕34号)、《关于下达2020年度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和应急项目计划及资金预算的通知》(柯自规〔2020〕14号)文件精神,由你镇(街道)组织实施的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已经完成,并通过专家验收。现下达地质灾害治理项目治理资金200.247万元(具体见附表),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的地质灾害治理项目治理资金以镇(街道)为单位,由区财政直接拨付给你镇(街道),镇(街道)财政办公室收到此款后作“专项基金收入”入账,请及时将资金拨付到相关单位,以确保地质灾害治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各相关镇(街道)要加强对资金的使用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区财政局和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届时将联合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附件:柯桥区2020年第二批地质灾害项目治理资金明细表

 

绍兴市柯桥区财政局 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柯桥分局

2020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