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林应燕)

发布时间:2021-01-25 10:05

信息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柯桥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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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林应燕)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35112

林应燕

房屋所有证

330621001014GB00001700350001

330621001014GB00001700350002

鉴湖景园(桃苑春晓)3幢602室、阁02

法院裁定

2

绍兴县国用(2008)字第42237号

林应燕

土地使用证

3

浙(2018)绍兴市柯桥区不动产证明第0003551号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越城支行

他项权证

公告单位:绍兴市柯桥区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2021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