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报废更新管理办法》和《柯桥区加快淘汰变型拖拉机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规定,按照“提前报废、差别补偿”的原则,对提前报废并符合补贴条件的本地籍变型拖拉机,在享受浙江省高耗能农业机械报废补偿政策的基础上,给予提前报废补贴。2020年10月至2020年12月共注销变型拖拉机507台(详见附件),其中478台提前报废,29台自主报废。共注销手扶拖拉机运输机组100台(详见附件),其中三年未年检91台,已达报废年限8台,提前报废1台。特依法公告其拖拉机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已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拖拉机不得上道路行驶。
特此公告。
附件:2021年柯桥区报废拖拉机注销公告第一期清单
绍兴市柯桥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01月14日
附件2021年柯桥区报废拖拉机注销公告第一期清单0115.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