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柯桥区行政审批局2021年1月13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01-13 14:51

信息来源:区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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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柯桥经济技术开发区“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备案通知书

绍市环柯规备〔2021〕1号

2021年1月13日

见附件

公告期为2021年1月14日至2021年1月22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龙华绍市环柯规备〔2021〕1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