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的提示性公告
经查,截止至公告发布日,下列1752家企业、6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和3893家个体工商户已连续两年未依法报送年度报告(2018、2019年)。现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浙江省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登记程序暂行规定》等规定,请上述市场主体于15个工作日内及时与我局取得联系,补报年报或依法办理注销手续。逾期不履行年报义务或办理注销手续的,我局将依法对企业和农专社启动吊销营业执照行政处罚程序,对个体工商户启动依职权注销程序。
特此公告
(信用监管科联系电话:84126308)
附件1.连续两年未年报企业(2018、2019年)名单1752家.xlsx附件2.连续两年未年报农专社(2018、2019年)名单6家.xlsx附件3.连续两年未年报个体户(2018、2019年)名单3893家.xlsx
绍兴市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