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58220-0/2020-4139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绍兴市柯桥区卫生健康局 发文日期: 2020-06-28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文件编码:
  • 信息索引号:

    00258220-0/2020-41394

  • 主题分类:

    计划生育

  • 发布机构:

    绍兴市柯桥区卫生健康局

  • 成文日期:

    2020-06-28

  • 文号:

  • 文件登记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关于公布2020年度柯桥区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及独生子女特殊家庭关爱对象资格确认情况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02 1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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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区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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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绍兴县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实施方案》(绍县政办发〔2006〕38号)、《绍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县财政局关于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绍县政办发〔2008〕141号)、《绍兴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绍兴县财政局关于调整我县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标准的通知》(绍县人计〔2012〕21号)、《绍兴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绍兴县财政局关于将三级以上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纳入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绍县人计〔2012〕4号)、《绍兴县人民政府关于建立独生子女特殊家庭关爱制度的意见》(绍县政发〔2012〕47号)、《转发<浙江省卫生计生委等6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绍柯人计〔2014〕15号)、《转发<浙江省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关怀政策的意见>的通知》(柯卫发〔2015〕169号)和《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调整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标准的通知》(浙财社〔2019〕34号)精神,经本人申请、村民委员会评议、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初审公示和区卫生健康局复审确认,沈士生等12910名群众符合2020年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条件;陆水虎等1027名群众符合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条件,其中金水庆等330名群众符合每月享受600元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金的条件,劳云娟等637名群众符合每月享受800元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金的条件,叶调英等60名群众符合并发症对象列入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金的条件;王小民等829名群众符合独生子女特殊家庭关爱对象条件,其中王慧根等447名群众符合每年享受1000元关爱扶助金的条件,徐建忠等178名群众符合每年享受4000元关爱扶助金的条件,朱冬香等204名群众符合每年享受6000元关爱扶助金的条件,各镇街具体扶助人数详见附件。

 

附件:柯桥区2020年度各镇(街道)奖扶、特扶、关爱对象一览表

 

 

柯桥区实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

奖励扶助制度工作领导小组

(绍兴市柯桥区卫生健康局代章)

2020年6月28日


柯桥区2020年各镇(街、开发区)奖扶、特扶、关爱对象一览表
汇总单位:绍兴市柯桥区卫生健康局




汇总日期:2020.5.31
   类别
   
   
镇街
奖励扶助对象特别扶助对象特殊关爱对象
合计其中合计其中合计其中
本年度新增退出年满49周岁未满60周岁年满60周岁未纳入政府养老服务补贴范围满60周岁纳入政府养老服务补贴范围并发症二级并发症三级已享受养老金对象独子死亡未享受养老金对象 独子伤残未享受养老金对象 
柯桥区129102352173010273296371159829447204178
柯桥街道1127170842755002735887
柯岩街道292127141103346100878561210
华舍街道13693172862264000786387
湖塘街道96912811178245010365301916
齐贤街道299145174701846006543969
福全街道114216919275195500169292515
安昌街道6121231297029360055334118
兰亭街道1034176724215270003716417
钱清街道7351931697119450075637910
马鞍街道986170995516350044116169
平水镇21583061038128510026383619
王坛镇1289192354419220033261511
稽东镇11632014555232501645111420
杨汛桥街道7059111744533006372773
漓渚镇567101293213190002510312
夏履镇7116672371813006237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