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的实施意见》(绍政发〔2009〕99号)文件规定,下列人员可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1.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的“4050”人员(含已“农转非”被征地农民登记失业的“4050”人员);2.城镇“零就业家庭”中的失业人员;3.城镇低保户和低保边缘户中的失业人员;4.农村低保户和低保边缘户中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愿望的人员;5.农村复员转业军人。
2020年9月1日-15日柯桥区共有127人申请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并已通过审核,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0年09月16日至2020年09月22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提出。
联系方式:0575-84566327
附件:柯桥区2020年9月第一批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公示名单.xlsx
绍兴市柯桥区就业管理服务中心
2020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