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柯桥区钱清坤敏美容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30621MA****L98F,经营场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钱清镇月亮园4幢0111室、0206室,经营者:虢坤敏):
当事人安排未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1名员工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本局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依法拟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警告;2、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当事人有权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可在此告知书送达生效之日起3日内到绍兴市柯桥区卫生健康行政执法队提出相关要求。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绍柯卫公罚告〔2020〕1066号)实施公告送达。如有异议,应当在公告期满后3日内提出,逾期视为放弃陈述、申辩的权利。(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绍柯卫公罚告〔2020〕1066号)详见附件)
绍兴市柯桥区卫生健康局
2020年8月24日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绍柯卫公罚告〔2020〕1066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