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8294-8/2020-4107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柯岩街道 | 发文日期: | 2020-08-11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文件编码: |
00258294-8/2020-41077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柯岩街道
2020-08-11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0-08-11 1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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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柯岩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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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 岩 街 道 办 事 处
关于蓬山村“城中村”改造拆迁项目
专项审计调查整改结果报告
柯桥区审计局于2019年11月6日至12月20日,依法派出审计组,对我街道蓬山村“城中村”改造拆迁项目进行专项审计,并于2020年1月23日发出专项审计调查报告 [绍柯审调报〔2020〕2号]。
在专项审计工作推进过程中,我街道积极主动配合,对专项审计调查报告基本内容表示认同,对审计出来的问题照单全收;对拆迁存在问题直接面对,合理合规妥善处置,用实在的整改措施完成整改,完善制度。
针对整改意见,由街道办事处主任牵头,落实责任人员,抓好整改落实工作。
由于新冠肺炎NVP疫情管控的影响,避免接触,需要群众居家隔离,部分内容无法按时整改完毕。在疫情基本稳定后,柯岩街道及时开展相关工作,目前已完成整改住宅90户,支付补偿款450046.64元;非住宅1户,支付补偿款881.69万元。
另外就报告中第三项“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所涉内容详细回复如下:
一、拆迁补偿政策执行不到位
1.未按规定对少批多建房屋进行处罚的问题
根据柯岩街道办事处《关于确定蓬山村确权原则的报告》(以下简称确权原则),对一次性建成的不超过三层少批多建的面积(二层、三层按原产权登记每层不超过1间且面积不大于38平方米认可)予以处罚后认定,其余部分按净值价补偿。审计抽查发现,档案号A56王柏祥户,确权面积为189.3平方米,其中先处罚后认定的少批多建面积有76平方米,应按150元/平方米收取罚款11400.00元。柯岩街道办事处实际对112.1平方米收取罚款16815.00元,多收5415.00元。
整改情况:该问题系我办事处工作人员对有关条款的错误理解,街道房征办确权原则,对少批多建予以处罚后认定的拆迁户,重新核定处罚金额,及时退回多收的金额。对审计提出的A56王柏祥户已进行纠正,并对所有档案进行核算,无发现其他该类问题。在今后拆迁项目中,将严格依据政策精神执行,同时每季度对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并把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列入年底考核,从而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2.未按规定对超占、超建房屋进行补偿
审计抽查发现,档案号A44赵智洪户有超占面积54.95平方米,超建面积43.91平方米。根据确权原则,柯岩街道办事处应对超占面积和超建面积按房屋净值价717.85元/平方米进行补偿,应分别补偿39445.85元和31520.79元;实际分别按房屋净值价358.93元/平方米和结构价200元/平方米分别补偿了19723.00元和8782.00元,共少补偿42461.64元。
档案号A2夏光明户、A14冯琦户、A56王柏祥户、A61骆云明户、A66王渭户等也存在上述类似问题,柯岩街道办事处分别少补偿8559.00元、4797.00元、30351.00元、21154.00元、13556.00。
整改情况:该问题系我办事处工作人员对有关条款的错误理解,柯岩街道房征办根据确权原则,对审计抽查的相关档案重新进行核对和计算发现A66王渭户应补偿13534元,其余发现问题已重新结算补偿,现已整改完毕。对所有涉及超占面积和超建面积的拆迁档案重新按房屋净值价进行核算,发现除审计发现的6户外,存在该问题109户,涉及金额348992元;目前已整改75户,支付金额272878元。对未整改完毕的情况认真整改,今后街道将严格按照内控制度确保不出差错。
3.未按规定比例扣除房屋调剂买卖补办手续费
根据确权原则,对通过调剂买卖取得房屋且未办过手续的拆迁户,柯岩街道办事处应按房屋补偿款的3.05%作为补办手续费,在房屋补偿款中予以扣除。审计抽查发现,柯岩街道办事处对档案号A2夏光明户、A3李玉庆户、A17夏来根户、A58王云甫户、A66王渭户、A100王均户等按3.5%分别扣除了59944.00元、16786.00元、31489.00元、54844.00元、25774.00元、24379.00元,多扣除0.45%部分7707.00 元、2158.00元、4049.00元、7051.00元、3314.00元、3134.00元。
整改情况:该问题系我办事处工作人员对有关政策掌握不够细致,且审核人员未认真核算导致。对审计提出的问题,已按照确权原则对其进行整改,退还多扣除部分金额,并对所有涉及买卖的拆迁档案重新核算,未发现其他该类问题。今后街道将严格按照内控制度确保不出差错。
4.未按规定计算搬家补助费
根据蓬山村房屋拆迁补偿方案,搬家补助费按每户1000元计发,所征收房屋每户合法建筑面积超过100平方米以上部分再按建筑面积7元/平方米一次计发;产权调换的,按二次计发。审计抽查发现,档案号A-38夏炳阳户确权面积230.73平方米,选择补偿方式为产权调换,搬家补助费应为3830.00元。柯岩街道办事处实际在该户拆迁补偿协议上计算该户搬家补助费为2000.00元,少计1830.00元。截至审计日,柯岩街道办事处尚未与该户进行结算。
整改情况:该问题系我办事处工作人员对有关政策掌握不够细致,且审核人员未认真核算导致,已与A-38夏炳阳户重新签订拆迁协议。并按照蓬山村房屋拆迁补偿方案重新核算所有拆迁档案搬家补助费,未发现其他该类问题。今后街道将严格按照内控制度确保不出差错。
二、拆迁审核工作不到位
测量面积审核不到位,导致多付房屋补偿款。经浙江经纬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绍兴分公司测量评估,档案号A14冯琦户主房实际占地面积为78.78平方米,建筑面积为254.06平方米,扣除超占面积12.98平方米和超建面积11.34平方米后,确权面积为229.74平方米。经审计核实,其主房测量评估时少计超占面积2.128平方米,应该在确权面积中扣除。
情况说明:街道房征办根据房屋实际情况对照政策后研究认定,该房屋背包系一次性建成,且离地属于跳空层,无占地面积,不属于超占,主房实际占地面积为78.78平方米,超占12.98平方米已扣除。房屋按3层确权,背包也确权3层,确权面积为78.78*3-12.98+2.128*3=229.74平方米,该问题无误,不存在少记超占2.128平方米。
三、拆迁补偿资金管理不规范
1.未按协议约定支付拆迁补偿款
根据2019年4月30日区鉴湖旅游度假区管委会、柯岩街道办事处和柯岩街道蓬山村委签订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柯岩街道办事处应在蓬山村委腾空并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拆迁补偿款1381.69万元。同日,蓬山村委腾空并经验收合格。截至2019年10月31日,柯岩街道办事处已经支付蓬山村委拆迁补偿款500万元,尚需支付881.69万元。
整改情况:考虑到蓬山村整村拆迁后,村委暂无办公场所,为更好推进拆迁扫尾工作,落实“三服务”工作,街道与鉴湖旅游度假区沟通协商,同意蓬山村委非住宅房屋暂借村委办公使用,柯岩街道按照相关协议约定,已支付蓬山村委剩余881.69万元拆迁补偿款。
2.旧房残值款未列入拆迁专户核算。
2018年7月20日,柯岩街道办事处与浙江森磊建设有限公司签订房屋拆迁工程协议,后者按协议于当天向前者支付旧房残值款36.60万元。柯岩街道办事处将该款项计入街道财政专用基金收入科目,未列入拆迁专户核算。
整改情况:审计期间,柯岩街道办事处已将该款项调整至拆迁专户核算。在今后拆迁项目中,街道将加强工程管理,拟出台规范的拆迁工程项目管理制度,规范房屋拆迁工程实施的全流程。
四、其他
在自查过程中发现,根据蓬山村拆迁安置补偿方案,蓬山村安置小区的市场评估价格为8350元/㎡,由于工作人员操作失误,结算时误将A-13王柏林户、A-30赵金凤户、A-33蔡金华户、A-63钱宝仁户、A-90王林云户5户按8300元/㎡结算,涉及金额共计5270元。发现问题后及时通知相关拆迁户重新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目前已整改两户。并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约谈,在今后拆迁项目中,强化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严格复核与审批,杜绝此类问题。(详见附件8)
总之,城中村拆迁工程是一项民心工程、德政工程,涉及面广、政策性强、资金量大,社会关注度高。因此,在今后的工作当中,结合审计组审计意见和建议,制定一系列操作规范,进一步组织相关人员学习,确保在今后的拆迁工作中,熟悉、吃透拆迁政策,熟练运用规范操作,加强复核审核,确保结算真实、准确,加强财务管理和工程管理,加强资料收集归档等各项工作,把这项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办实办好。相关问题整改情况随后也会在浙江政务服务网上向社会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绍兴市柯桥区柯岩街道办事处
2020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