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7-01 16:09
信息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柯桥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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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声明
编号:(2020)第136号
受申请人陈伟锦委托,声明登记的坐落于平水镇剑灶村地段的不动产权证书1本。证号:8448号;地号:285;图号:8-2-4号;面积:65.88平方米;现予以遗失声明。如权利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异议,请于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绍兴市柯桥区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书面提出,逾期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依法办理该宗地的不动产相关登记事项。
联系电话:84560783
公告单位:绍兴市柯桥区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2020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