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柯桥区小微企业危险废物及实验室废物集中收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小微企业危险废物及实验室废物环境管理工作,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废物处置监管工作的通知》(浙环发[2019]23号)、《绍兴市“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及《绍兴市清废攻坚战2020年工作计划》等文件要求,我办制订了《柯桥区小微企业危险废物及实验室废物集中收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研究落实。
申报试点的单位请按《方案》要求,及时向区生态环境分局提交申报材料。
联系人:郭建梁 联系电话:85593077
附件:《柯桥区小微企业危险废物及实验室废物集中收集试点工作方案》
区委区政府美丽柯桥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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