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绍兴市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职权注销个体工商户登记决定公告

发布时间:2020-06-29 15:16

信息来源: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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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县安昌湘东烫金印花厂等1553家个体工商户:

经查,绍兴县安昌湘东烫金印花厂等1553家个体工商户(详见附件),因不再从事经营活动,且无正当理由,经催办拒不办理注销登记手续。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和《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我局于2020年4月15日公告送达了《依职权注销个体工商户登记听证告知书》,告知当事人我局拟依职权注销个体工商户登记的事实、理由、依据、内容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申辩权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也没有提出听证要求。当事人的行为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和《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

现决定注销当事人已取得的个体工商户登记,未缴回的营业执照正、副本作废。

由于无法查找到当事人,特此公告。

本决定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视为送达。当事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或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向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依职权注销个体户公示名单(1553).xlsx

 


 

                     绍兴市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