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当事人:王仲艳)

发布时间:2020-06-22 16:19

信息来源: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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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听证通知书

绍柯市监听通〔2020〕10号

王仲艳:

根据你(单位)的要求,本局决定于2020年7月13日14时30分在绍兴市柯桥区瓜渚东路68号312室对你(单位)涉嫌无须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即可取得营业执照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的无照经营行为一案,公开举行听证,请准时出席。如无正当理由不到场听证的,本局将依法终止听证。

本次听证会由陈叶担任听证主持人,夏瑜担任记录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暂行办法》第四条的规定,如认为上述人员与你(单位)有直接利害关系,你(单位)有申请回避的权利。

如果委托代理人(一至二人)代为参加听证,请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及权限。委托代理人代为放弃行使陈述权、申辩权和质证权的,必须有委托人的明确授权。

请参加人员携带身份证件原件,委托代理人员还应当携带授权委托书。

联系人: 夏瑜                 联系电话: 0575-81103752

绍兴市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印章)

2020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