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柯桥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登记决定书(绍兴庄旺纺织品有限公司)
绍柯市监信撤[2020]第 002 号
绍兴庄旺纺织品有限公司 :
我局于 2019年11月12日接到赵永林举报,对你单位2017年1月9日的注册登记进行了调查。经查,你公司在注册登记时冒用赵永林身份证和虚假签字,使用虚假登记资料,以欺骗手段取得设立登记,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我局决定撤销你单位2017年1月9日的注册登记。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本《撤销登记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柯桥区人民政府或者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依法在六个月内向柯桥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 年 6 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