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当事人:绍兴市柯桥区滨海旺角门诊部)

发布时间:2020-05-27 14:11

信息来源: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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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听证通知书

绍柯市监听通〔2020〕8号

绍兴市柯桥区滨海旺角门诊部:

根据你(单位)的要求,本局决定于2020年6月15日14时30分在绍兴市柯桥区瓜渚东路68号312室对你(单位)涉嫌销售劣药案公开举行听证,请准时出席。如无正当理由不到场听证的,本局将依法终止听证。

本次听证会由陈叶担任听证主持人,夏瑜担任记录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暂行办法》第四条的规定,如认为上述人员与你(单位)有直接利害关系,你(单位)有申请回避的权利。

如果委托代理人(一至二人)代为参加听证,请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及权限。委托代理人代为放弃行使陈述权、申辩权和质证权的,必须有委托人的明确授权。

请参加人员携带身份证件原件,委托代理人员还应当携带授权委托书。

联系人: 夏瑜                 联系电话: 0575-81103752

绍兴市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印章)

2020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