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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3-02 11:13
信息来源:区公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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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政采云”平台网上服务市场模块的通知
为深入落实区委、区政府“放管服”改革举措和深化政府采购体制改革的要求,更好地建设完善“政采云”平台,提高采购效率,决定启用“政采云”平台网上服务市场模块,将纸张、会议(培训)、车辆保险、审计、物业管理服务等定点采购项目统一纳入“政采云”平台网上服务市场模块。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网上服务市场模块采购限额标准和实施范围
“政采云”平台网上服务市场模块分两种形式:直接订购和竞价采购。采购人可按规则发起联系单,通过直接确认或竞价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系统自动生成合同。
采购限额标准:在定点采购有效期内,年度预算在50万元(不含)以下的采购项目,采购单位可以在定点供应商范围内择优选择;年度预算在50万元到100万元(不含)的项目,采购单位在定点供应商范围内必须随机选择3家及以上的供应商进行竞价采购。年度预算在10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按规定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政采云”各定点供应商所展示商品价格均为商品的最高限价和最低折扣率,采购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与定点供应商进行议价或竞价,以获取更优惠的价格,确定最终成交价格。
二、网上服务市场操作流程
(一)发起采购联系单及确认成交
1、直接订购。采购年度预算在50万元(不含)以下项目,采购人登录“政采云”平台网上服务市场功能模块,根据采购项目需求,向相应模块的定点供应商发出采购联系单,直接议价确定成交供应商。
2、竞价采购。采购年度预算在50万元到100万元(不含)的项目必须进行竞价采购,采购人登录“政采云”平台网上服务市场功能模块,根据采购项目需求,随机向相应模块的三家及以上定点供应商发出报价邀请,进行竞价采购。受邀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上限价,根据价格优先、服务优质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询价过程可通过线下实现,采购单位须将各供应商报价单及汇总情况上传到“政采云”该项目附件中)。
(二)采购合同签订
成交供应商应根据成交结果主动与采购单位联系,拟定“政采云”合同,双方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采购合同,同时在“政采云”该项目中确认备案。
(三)履约验收及资金支付
采购单位应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约定,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资金支付按照财政资金支付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采购单位不落实资金而实施政府采购活动、造成无法完成支付的,由采购单位承担法律责任。
三、网上服务市场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明确职责
采购单位要高度重视“政采云”平台网上服务市场功能模块启用工作,根据“政采云”平台操作需要设置本单位采购经办人和审核人岗位职责,明确相关责任人,做好采购、验收和付款等环节的管理工作。
(二)规范采购,严格履约
采购单位在“政采云”平台网上服务市场功能模块开展采购活动,要按照绍柯财建〔2018〕4号、绍柯财行〔2019〕47号、绍柯财行〔2019〕78号、绍柯公管办〔2019〕11号等文件精神执行。采购单位要按照“政采云”平台的交易规则实施采购活动并确定成交结果,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接受成交结果,不得拒绝签订合同。要严格合同履约,验收完毕后及时支付货款,不得无故拖欠,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合同范围的其他要求。
行政事业单位在采购定点采购项目时,必须通过“政采云”网上服务市场功能模块进行,事先未通过“政采云”网上服务市场功能模块的,在财务报销时将予以退回。
(三)全程监控、加强管理
区财政局和区公管办对“政采云”平台采购情况实行全程监控,对供应商和采购单位在“政采云”平台上采购交易及履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不定期对定点采购项目进行抽查。采购单位发现供应商不按要求履约、供货不及时、服务不到位等情况,应及时书面向区公管办监督科反映(联系电话:0575-84130780)。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严肃处理。
四、其他事项
本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区国有企业相关定点项目采购可参考实施。各采购单位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遇到技术问题,可通过以下方式咨询解决:
1、“政采云”系统操作流程指导请联系“政采云”服务专员,电话:0575-81180580;
2、“政采云”公司服务热线400-881-7190;
3、政府采购咨询联系方式0575-84130811,84125967;
4、访问“政采云”平台首页右上角“服务大厅”的操作指南中下载操作手册。
附件:1、绍兴市柯桥区财政局关于转发《绍兴市财政局关
于做好2019-2020年度会议、培训服务定点采购工
作的通知》的通知;
2、关于2018-2019年度绍兴市柯桥区政府采购办公
用纸定点供货的通知;
3、关于做好2019-2020年度柯桥区行政事业单位物
业管理服务定点采购工作的通知;
4、关于做好2019-2020年度全区公务用车保险定点
采购工作的通知;
5、柯桥区政府投资项目价款结算审计、竣工财务决算及审计抽审入围单位;
6、网上服务市场操作指南。
绍兴市柯桥区财政局 绍兴市柯桥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4月17日
绍兴市柯桥区财政局关于转发《绍兴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9-2020年度会议、培训服务定点采购工作的通知》的通知.rar
关于2018-2019年度绍兴市柯桥区政府采购办公用纸定点供货的通知.doc
关于做好2019-2020年度柯桥区行政事业单位物业管理服务定点采购工作的通知.rar
关于做好2019-2020年度全区公务用车保险定点采购工作的通知.rar
柯桥区政府投资项目价款结算审计、竣工财务决算及审计抽审入围单位.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