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区审计局 >> 通知公告
索引号: 00258225-1/2020-4837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区审计局 发文日期: 2020-12-08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文件编码:
  • 信息索引号:

    00258225-1/2020-48374

  • 主题分类:

    信息产业

  • 发布机构:

    区审计局

  • 成文日期:

    2020-12-08

  • 文号:

  • 文件登记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2020年第21号公告:绍兴市柯桥区档案馆馆长尹伟樑任期经济责任 及单位201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结果
绍兴市柯桥区档案馆馆长尹伟樑任期经济责任

发布时间:2020-12-08 09:25

信息来源:区审计局

信息来源:

访问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五条、第十六条的规定,经中共绍兴市柯桥区委审计委员会批准,绍兴市柯桥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0年7月7日至2020年8月7日,对尹伟樑同志任区档案馆馆长期间(重点是2017年1月至2019年12月)履行经济责任及单位201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财务管理不规范。一是会计核算不规范;二是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

(二)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执行不到位。区档案馆未按合同约定对物业管理服务进行定时和不定时的检查与考核。

(三)固定资产清查制度执行不到位。区档案馆未按规定对固定资产作明细登记,也未进行盘点及落实相应的使用人。

二、审计建议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绍兴市柯桥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并建议区档案馆一是要加强财务管理;二是要加强内部管理;三是要认真履行相关政策。

三、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区档案馆高度重视,认真研究部署整改工作,相关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

针对“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区档案馆已对相关账务进行了更正处理,并严格按《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规定,规范办理会计人员调动交接手续。

针对“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执行不到位”问题,区档案馆已定期对物业管理服务进行检查与考核,并建立了考核台账。

针对“固定资产清查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区档案馆已对固定资产进行系统全面清查,落实责任人,已对现有固定资产进行台账登记,并落实具体使用部门和存放地点。

                          

绍兴市柯桥区审计局

                            2020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