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柯桥区兰亭街道紫洪山村村民委员会
索引号: | 00258254-2/2020-4825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兰亭街道 | 发文日期: | 2020-12-02 |
组配分类: | 下属单位 | 文件编码: |
00258254-2/2020-48255
综合政务
兰亭街道
2020-12-02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0-12-02 14:44
信息来源:
信息来源:兰亭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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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全称: | 绍兴市柯桥区兰亭街道紫洪山村村民委员会 |
机构简称: | 兰亭街道紫洪山村 |
机构负责人: | 张红根 |
机构地址: | 兰亭街道紫洪山村 |
联系方式: | 0575-84609181 |
监督部门: | 兰亭街道纪工委 |
监督电话: | 0575-84603666 |
办公时间: | 工作日:上午8:00-11:30,11月1日-次年4月30日工作日下午:1:30-4:30,5月1日-10月31日工作日下午:2:00-5:00(节假日除外) |
机构职能: |
一、在党支部的领导下,带领村委会干部和村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实行村民自治,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 二、主持村委会的全面工作,执行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议事会的决议,并向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报告执行的情况。 三、召集和组织村委会的委员讨论、制定本村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安排好村民的生产,解决生产中的难题,帮困扶贫,带领本村的村民走共同富裕的道路。 四、领导村委会和村民小组的工作,经常督查他们完成各项任务的情况。 五、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组织村民兴办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六、召集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接受村民的监督,积极协助上级开展工作。 七、及时向兰亭街道办事处反映群众要求和建议,保护群众的各项合法权益。 八、及时向支部汇报村委会工作,积极支持村团支部、妇代会、民兵连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