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58254-2/2020-4839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兰亭街道 发文日期: 2020-12-12
组配分类: 应急预案、应急信息 文件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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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0258254-2/2020-48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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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急

  • 发布机构:

    兰亭街道

  • 成文日期:

    2020-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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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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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亭街道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20-12-12 11:06

信息来源:

信息来源:兰亭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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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科学、规范、有效地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尽最大可能减少重大可能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重大疫情防治管理办法》、省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响应后的相关要求、区防治重大疫情应急预案及其它有关规定,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防治结合,以防为主;平战结合,应急为主;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群专结合,以专为主;明确责任,加强督查;科学防治,依法管理。

二、工作目标

全街道力争不发生重大输入病例;力争不发生重大继发病例和医源性传播;力争不发生重大死亡病人。

三、组织领导

1.领导小组

街道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担任,副组长由分管领导担任。其成员由街道党政班子全体成员、派出所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及时准确地向上级政府报告疫情,提出预防控制对策和措施,在上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指挥街道重大疫情防治工作,统一调配资源,保证防治工作高效、有序进行。

2.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街道社事办,全面负责日常工作及领导小组交办的事宜。朱海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徐叶娟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街道党政办、党建办、财政办、经发办、城建办、综治办、社区办、综合指挥室、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市场监管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派出所等部门(站所)相关负责人及各村(社区)书记为办公室成员。同时下设七个专门工作小组,即:排查观察组、医疗救护组、警戒保卫组、疫点处置组、后勤保障组、信息网络组、法制科普宣传组。

四、各专门工作小组职责

1. 排查观察组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牵头,成立三人工作小组,负责开展上门排查与居家医院观察,根据各村反映的信息和区联防办下发的人员名单,逐一进行排查核对。

街道副书记牵头,成立高速备勤小组,安排机关干部24小时参与高速道口备勤,负责配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派出所、交警开展高速道口人员信息核查登记上报、体温测量。

村(社区)联系领导牵头,成立村(社区)排查小组,驻村指导员、总指导员任副组长,机关干部为组员,下村开展重点人员排查、宣传引导以及信息上报。

2.医疗救护组

一旦我街道发生可疑重大疫情后,医疗救护组成员必须迅速赶赴现场进入疫点中心,开展现场救治工作,同时严格按照诊断标准,在最短时间内确认疫情,并在第一时间内向街道防治领导小组报告。平时,医疗救护做好自我防护措施,做到24小时待命。

3.警戒保卫组

一旦我街道发生可疑疫情后,根据现场指挥部的指令,警戒保卫组成员在第一时间组织人员赶赴现场,对指挥部指定的疫点区域进行警戒保卫。保证疫点内人员的安全,限制人员的外出,杜绝区外无关人员进入疫点。平时要做到梯队人员落实,包括辖区内的全部警力与民兵预备役应急人员,确保24小时待命。

4.疫点处置组

一旦我街道发生疫情后,根据现场指挥部的指令,疫点处置组人员必须迅速赶赴疫点中心,对疫点区域内严格按照甲类传染病的要求进行处置,平时要求备足现场消毒的器材与物资,备好自我防护物品,做到24小时待命。

5.信息网络组

要求平时严格按照日报告、零报告的规定,督促全街道各村(社区)、企业落实好人员,负责对外出返乡人员与外来人员的动态监测,并做好信息汇总、及时上报相关信息。一旦我街道发生疫情后,信息网络组人员必须全天候向现场指挥部汇报全街道疫情动态,确保信息及时畅通。

6.后勤保障组

平时要求通信畅通,联络好应急物资供应源。一旦我街道发生疫情后,后勤保障组负责对隔离区人员的生活必需品的采购、供应工作,对隔离区内的污染物品的垃圾,经疫点处置组人员消毒后转运处理。

7.法制科普宣传组

通过“水墨兰亭”公众号、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对全街道人民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重大防治管理办法》和相关的科普知识宣传,正确引导广大群众如何预防突发疫情。在做好群防群治的同时,减少群众对突发疫情的恐慌,确保我街道防治工作与经济发展工作正常运行。

五、疫情监测及报告

1.疫情监测

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充分利用现有的医疗站、卫生室建立疫情监测网络,通过门诊收集信息。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要确定一名疫情监测员,及时掌握信息。一旦疫情发生,要高度关注从疫情高发区的外来人员及返乡人员,及时记录这类人员的名单。并做好思想工作,劝其在家休息观察2周,定期进行健康体检。

2.疫情报告

⑴报告责任人

凡执行职务的医疗卫生人员、疾病预防控制人员、卫生监督人员和个体医生为责任报告人,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疫情监测员及其他公民为义务报告人。

⑵报告程序

责任报告人发现可疑疫情要以最快方式向街道防治办及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或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街道防治办在接到报告后,要对报告内容进行初步审核,如是疑似疫情的,应立即在第一时间内向区疾控中心报告。

根据现场调查和采取措施情况,及时做出进程报告,如情况紧急或严重应按上级指示,增加进程报告次数。

⑶报告制度

实行疫情日报告制和零报告制,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把每日疫情报街道防治办公室。街道防治办汇总后报区疾控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