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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58229-4/2020-4310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区财政局 发文日期: 2020-11-05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文件编码:
  • 信息索引号:

    00258229-4/2020-43101

  • 主题分类:

    财政

  • 发布机构:

    区财政局

  • 成文日期:

    2020-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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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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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柯桥区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压减 2020年度政府开支的通知
来源:[区财政局]发布日期:[2020-11-05 09:10] 浏览:

                            

绍兴市柯桥区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压减

2020年度政府开支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区机关各部门: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全力支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确保财政收支平稳运行的通知》(浙财预〔2020〕2号)、《绍兴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压减市级部门预算支出的通知》(绍市财预〔2020〕6号)等文件精神,为全力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工作大局,加强财政收支管理,在年初“非刚性、非重点项目支出压减幅度不低于10%,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压减幅度不低于5%,‘三公’经费压减幅度不低于5%”的基础上,进一步压减2020年度政府开支,具体方案已报请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压减范围

(一)公用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在年初预算的基础上,原则上再压减5%。

(二)项目支出

1.四类项目。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大型会议培训类、重大宣传活动类、重大课题调研规划类、其他专项公用类等四类项目支出,原则上压减25%;

2.延续性项目。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部门预算结转结余资金,剔除基础设施建设、政府采购、科研项目等刚性支出后,原则上压减25%;

3.疫情影响项目。由于疫情影响,根据项目实施进度,2020年确实无法支付,以及可以延后到以后年度支付的项目资金,按规定程序审批后压减收回财政。

(三)“三公”经费。在上述项目涉及“三公”经费经济科目压减的基础上,部门“三公”经费按2019年决算数压减5%的总额进行进一步压减控制。本次压减后,“三公”经费原则上不再进行调整。

二、压减原则

(一)分类甄别。对日常公用经费、四类项目、部门预算结转结余资金、疫情影响项目和“三公”经费,逐项甄别提出压减金额。

(二)总额控制。项目支出压减金额由部门实行总额控制,可以在部门所属预算单位之间进行调剂。部门预算结转结余资金和其他项目之间不作调剂。

(三)强化约束。各部门(单位)要充分考虑疫情影响因素,切实落实压减措施,加快预算执行。除疫情防控需要外,严格控制部门预算追加,原则上不再研究出台新的增支政策。

三、压减流程

(一)区财政局梳理日常公用经费、四类项目、部门预算结转结余资金和“三公”经费清单,向各部门(单位)下达压减任务。

(二)各部门(单位)根据压减口径和要求填报《2020年部门预算压减统计表》报区财政局。经区财政局审定后完成预算指标核减工作。

四、工作措施

(一)严格控制车辆购置。除正常更新外,原则上不予新增车辆,已经上级批准下达新增车辆购置指标的,也须按照各部门和单位机构、人员配置情况重新调整购置计划,确需购置的在三年内逐步安排到位。

(二)严格控制会议费和培训费等经常性开支。可开可不开的会坚决不开、可办可不办的培训坚决不办。各部门和单位举办会议、培训一般在政府办公场所内部进行或采用视频方式进行。除区委、区政府批准外,原则上不得组织到外地开展培训活动。

(三)严格课题费管理。各单位课题研究应当由本单位组织人员开展调研和撰写工作,不得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与本单位日常管理业务相关的课题研究。

(四)严格办公用房管理。未经批准,各部门和单位不得向社会承租办公用房和超规定标准承租办公用房,已经承租社会办公用房的,在承租协议到期后停止租用,积极盘活利用国有企业存量房产。

(五)严格控制支出标准和范围。进一步完善支出标准体系建设,严格执行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因公临时出国(境)费、夜餐费、干部教育培训经费等公务开支标准。关注民生支出政策标准和范围,各部门在制定具体民生政策时,要充分考虑区级财政承受能力状况,不得随意扩大民生支出范围和标准。

(六)严格控制部门预算追加。除疫情防控需要外,原则上不再研究出台新的增支政策,预算执行中新增的临时性、突发性等支出应在原有部门预算总额内统筹解决,必须新增的要充分考虑财政可承受能力,提交区政府专题会议、区长办公会议或区政府常务会议批准后执行。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部门(单位)要深刻领会党中央、省、市、区委区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的决策部署,提高对政府过紧日子的思想认识,坚持政府带头过紧日子、苦日子,与社会各界共克时艰、与广大企业共渡难关。

(二)落实主体责任。各部门(单位)负责对压减内容进行统筹考虑和安排,并严格按照压减要求落实到位。区财政局负责做好预算调整工作,并指导各部门(单位)具体落实各项压减工作。

(三)强化绩效应用。积极落实全面绩效管理,推进事中绩效监管和事后绩效评价,实行2020年度绩效与2021年度预算安排挂钩,对支出进度缓慢、绩效低下的项目,相应压缩2021年度预算安排规模。

 

附件:2020年部门预算压减统计表

 

 

 

 

            绍兴市柯桥区财政局

            2020年3月31日


关于进一步压减2020年政府开支的通知.doc

2020年部门预算压减统计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