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8248-9/2020-4774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杨汛桥镇 | 发文日期: | 2020-11-20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文件编码: |
00258248-9/2020-47741
文化、卫生、体育
杨汛桥镇
2020-11-20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0-11-20 14:54
信息来源:
信息来源:杨汛桥街道
访问次数:
为进一步抓好2020 年禁种铲毒工作,巩固和扩大我街道禁种铲毒工作成果,在全街道范围内努力实现“零种植”,确保“零产量”的目标,根据国家、省、市禁毒委的统一部署和浙江省林业厅、农业厅、公安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20 年禁种铲毒工作的通知》(浙林公〔2020〕18 号)和《2020年绍兴市禁种铲毒工作要求》以及柯自规〔2020〕15号关于全区禁种铲毒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目前疫情和杨汛桥街道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禁种铲毒工作宣传和教育,有效提升群众拒毒防毒意识,使其自觉销毁种子,自觉铲除绝大多数的已种植毒品原植物;通过组织开展地毯式的踏勘铲毒,确保在开花结果前将少数留存的罂粟铲除殆尽;通过严查涉毒品原植物和种子的违法犯罪行为,严惩极少数种毒顽固分子。进而实现我街道毒品原植物种植“零产量”和“基本禁绝”的目标。
二、步骤及措施
村(居、社区)、企业接此通知后,根据街道禁毒办、农办、派出所等部门的统一部署,确定重点区域,细化、量化工作任务,确实把禁种铲毒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一)动员宣传阶段。充分利用多媒体宣传屏、手机微信、移动短信和宣传栏开展禁种铲毒的面上宣传。各村(居、社区)、企业以及禁毒志愿者、禁毒联络员、全科网格员等社会组织,要深入重点乡村,集中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实的禁种铲毒宣传活动。一是要紧紧抓住春收关键时节,即在4-5 月份罂粟开花结果阶段,重点宣传毒品原植物的危害、种植毒品原植物的法律后果及政府执法打击的决心,使群众自觉铲除毒品原植物。二是要紧紧抓住罂粟播种时节,即在8-9月份罂粟播种前,重点开展禁种宣传,特别是对往年有种植行为的人群进行走访教育,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教育和法制教育工作,确保籽不入土。同时,设立举报电话84069004,落实奖励措施,最大限度做到“零种植、零产出”。
(二)踏勘铲除阶段(4月至5月)。各村(居、社区)、企业在广泛开展禁种铲毒宣传活动的同时,要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的工作原则,在街道办事处的统一领导下,相关部门明确巡查踏勘人员,发动村干部、网格员、群众等社会力量,对门前屋后、田间地头、山间林地组织开展地毯式排查踏勘,尤其对因自然条件隐蔽导致发现难、铲除难且屡禁不止的重点可疑地带进行重点踏勘。对发现留存的罂粟种籽,要动员交出,集中焚毁;对已经种植的,要动员本人立即铲除;对拒不铲除的,要强行铲除,构成违法犯罪的要依法予以严厉打击,不得降格处理。
(三)总结汇报阶段(6月)。各村(居、社区)、企业要认真分析本地非法种植情况,及时总结成功经验,查找薄弱环节,并落实相应工作改进措施。各村(居、社区)在6月前上报禁种铲毒集中行动统计表(见附件),街道禁毒办将在6月底前收集禁种铲毒工作相关素材(文字、图片、视频等资料)。
三、具体要求
各村(居、社区)、企业要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及时总结各阶段行动开展的情况。对发现大面积非法种植情况的,必须在第一时间将掌握的情况上报公安派出所。派出所、农办等部门要开展联合行动,适时组织人员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要研究具体措施,解决客观问题。同时,通过树立先进典型,以点带面,积极推动杨汛桥禁种铲毒工作再上新台阶。
附件:禁种铲毒集中行动统计表
柯桥区杨汛桥街道办事处
2020年4月25日
杨汛桥街道党政综合办公室 校对:周小琴 2020年4月25日印发
附件
杨汛桥街道 村居(社区)禁种铲毒集中行动统计表
村居 (社区) |
刑事案件 |
行政案件 |
非案件 |
录入信息系统数 |
备注 |
|||||||
案件 名称 |
刑拘 数 |
种植 数量 |
案发 详址 |
案件 名称 |
刑拘 数 |
种植 数量 |
案发 详址 |
铲除 数 |
种植 详址 |
|||
注:此表于5月25日前上报街道禁毒办,联系人:胡凯 联系电话845758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