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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定2019年度柯桥区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7-01 08:59

信息来源:柯桥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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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柯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绍兴市医疗保障局柯桥区分局关于确定2019年度柯桥区

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18年全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通知》(浙人社发〔2019〕24号)、《绍兴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关于确定2019年度绍兴市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绍市社保〔2019〕4号)、《绍兴市医疗保障管理服务中心关于确定2019年度绍兴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绍市医保中心〔2019〕1号)等文件精神,从2019年7月起对我区职工(含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作相应调整,详见附件。

 

绍兴市柯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绍兴市医疗保障局柯桥区分局

                                2019年6月24

 

抄送:市人力社保局、市医疗保障局,区委各部门,区人大办、区政协办,区人武部,区法院,区检察院,区社保中心,吴晓炯副区长

绍兴市柯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9年6月26日印发

 

附件:

 

2019年度单位社会保险费征缴一览表

险种

缴费基数

单位缴费比例

个人

缴费比例

企业职工

基本养老保险

个人上年月平均工资低于3322元,按3322确定,高于16608元的,按16608确定。

14%(个体工商户为10%)

8%

企业职工

基本医疗保险

个人上年月平均工资低于5536元,按5536确定,高于16608元的,按16608确定。

5%

1%

企业职工

工伤保险

个人上年月平均工资低于3322,按3322确定,高于16608元的,按16608确定。

实行浮动费率,基准费率(按行业分)为0.2%0.4%0.7%、0.9%、1.1%、1.3%、1.6%、1.9%

企业职工

生育保险

个人上年月平均工资低于5536元,按5536确定,高于16608元的,按16608确定。

0.6%

企业职工

失业保险

个人上年月平均工资低于3322元,按3322确定,高于16608元的,按16608确定。

0.5%

0.5%

 

2019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标准一览表

缴费档次

金额(元)

基本养老保险60%档

598

基本养老保险80%档

797

基本养老保险100%档

996

基本养老保险200%档

1993

基本养老保险300%档

2989

基本医疗保险

2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