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58220-0/2019-3658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2019-05-09
组配分类: 医疗卫生 文件编码: 绍柯爱卫〔2019〕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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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0258220-0/2019-365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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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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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绍柯爱卫〔2019〕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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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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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柯桥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关于2019年卫生创建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5-09 15:17

信息来源:柯桥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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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健康浙江考核要求和《绍兴市爱卫会关于2019年创建工作安排的通知》绍市爱卫〔20195文件精神,现对2019年全区卫生创建工作作如下安排:

一、创建成果巩固工作

(一)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建设成果

积极开展国家卫生城市宣传、督查等巩固工作,完善城市管理长效机制,确保在省级综合评审中得高分。钱清、杨汛桥、马鞍等3个镇撤镇设街道后也将列入大市区范围,要按照国家卫生城市评审标准,全面梳理存在问题,扎实推进整改,确保达到创建标准要求

(二)省卫生村复审

2016年命名或确认的省级卫生村按省级卫生村标准做好巩固和提升工作(具体复审名单见附件1),复审自查总结和《浙江省卫生村申报(复审)评审表(2016年版)》(附件2)于628日前由镇(街道)汇总后以纸质版、电子版形式报区爱卫办,区爱卫办进行审核后报市爱卫办。

(三)卫生村自查督查

开展卫生村的自查,各镇(街道)对辖区已命名的省市级卫生村开展专项自查,并于9月底前将自查情况书面材料报区爱卫办。10月份,区爱卫办根据各镇(街道)自查情况开展督查。

二、创建工作

(一)国家卫生镇创建

今年钱清、平水、马鞍、夏履、漓渚、王坛、稽东等7个镇创建国家卫生镇,要按照创建标准,自我加压,扩大创建外延,深化创建内涵,拉高标杆,高分通过,实现全市首个县(市、区)国家卫生镇全覆盖。

(二)省卫生村创建

按照市爱卫办的要求,今年列入全市第二批“五星达标、3A争创”规划创建对象均须申报创建省卫生村,柯桥区第二批“五星达标、3A争创”规划创建对象共76个,其中行政村68个,已经创建成省卫生村33个,其余35个行政村必须申报创建省卫生村(具体名单见附件3)。对未列入“五星达标、3A争创”规划创建对象的行政村,采取自愿申报的原则。

对照《浙江省卫生村标准》(2016版)做好现场及台账资料的准备,于628日前将《浙江省卫生村申报(复审)评审表(2016年版)》(附件2)和创建工作总结以电子版和纸质盖章版(一式两份)报区爱卫办,区爱卫办审核后报市爱卫办。

(三)健康创建

选定一个镇(街道)作为全区健康创建示范点,其中包含健康村镇、健康社区、健康单位(企业)、健康家庭等创建。

1.申报时间:328日前上报,申报表详见附件5

2.申报标准:健康镇、健康村、健康社区、健康单位、健康家庭具体创建标准见附件6-10

3.申报程序:由镇(街道)申报后报区爱卫办,区爱卫办审核后报市爱卫办。

4.申报要求:

1)创建工作遵循自愿申报、分级管理、逐级发展的原则,创建单位必须是国家卫生镇或正在创建的国家卫生镇,省卫生村;

2)近三年内无因防控措施不力导致的甲、乙类传染病暴发疫情,无重大食物中毒事故、食品与饮水污染事故、职业危害事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或生态破坏事件。

5.考核评估:市爱卫办在资料审核的基础上,于10-11月组织相关专家进行现场评估,对符合标准的公示后给予通报。

三、镇(街道)病媒生物控制水平评估认可工作

各镇(街道)要根据《浙江省病媒生物控制水平评估认可管理办法》(浙爱卫20162号)规定,加强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确保鼠蚊、蝇、蟑螂密度达到国家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C级及以上标准。

联系人:潘智淼,联系电话:18257562061,邮箱: 23724800@qq.com

 

附件:1.2019年柯桥区省卫生村复审名单

          2.浙江省卫生村申报(复审)评审表(2016年版)

3.“五星达标、3A争创”规划创建对象须创建省卫生村名单

4.浙江省卫生村标准(2016版)

5.绍兴市创建健康镇村等试点工作申报表

6.绍兴市健康镇创建标准(试行)

7.绍兴市健康村创建标准(试行)

8.绍兴市健康社区创建标准(试行)

9.绍兴市健康单位创建标准(试行)

10.绍兴市健康家庭创建标准(试行)

 

 

绍兴市柯桥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2019年3月29

 

附件1

 

2019年柯桥区省卫生村复审名单

 

 

 

湖塘街道:型塘村、铜井村、永信村

钱清镇:前梅村

平水镇:西湖桥村

杨汛桥镇:蒲荡夏村、江桃村

漓渚镇:棠一村、六峰村

夏履镇:中墅村

 

附件2

 

浙江省卫生村申报(复审)评审表

2016年版)

 

行政村名称

(市、区)             乡镇(街道)             

村支部书记

 

手机

 

办电

 

村委主任

 

手机

 

办电

 

联系人

 

手机

 

办电

 

全村户数

 

常住

人口数

 

流动

人口数

 

自然村数量

 

上年村集体

收入

万元

上年人均收入

万元

上年保洁

经费

万元

保洁员人数

 

保洁时间

 

村卫生室

数量

 

健康教育

宣传栏处数

 

*固定体育健身场所和健

身设施数量

 

*全村自来

水受益率

%

自来水

供水水厂

县 □   乡镇□

村 □   其它□

*卫生厕所

普及率

%

*无害化卫生

厕所普及率

%

公厕数量

 

*生活污水

集中处理率

%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河道违规

排污现象

有□  无□

经常性开展

除四害

有□  无□

*因防控不力导致的甲乙类传染病暴发疫情、重大食物中毒事故、重大饮用水污染事故、职业危害事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或生态破坏事件(近2年)

有□  无□

*露天粪缸、

粪桶、简易

蓬厕和旱厕

有□  无□

申报村盖章

 

 

 

(公章)

申报时间:         

乡镇街爱卫会

或政府意见

 

 

 

(公章)

     

(市、区)

爱卫会意见

 

 

 

(公章)

     

设区市爱卫会

意见

 

 

 

(公章)

     

             

*为申报必备条件                                      (浙江省爱卫办制)

附件3

 

“五星达标、3A争创”规划创建对象

须创建省卫生村名单

 

柯岩街道:叶家堰村

齐贤街道:八字桥村

安昌街道:大和村、九鼎村、安华村、海盐村、白洋村、西

福全街道:胜利村、大生村、徐山村、福庆村、梅峰村、赵建村

兰亭街道:娄宫村、金庄村、花街村、谢家桥村、山下村、兰渚山村、阮港村

钱清镇:新甸村、凤仪村、南钱清村

平水镇:中眉岙村、合心村、岔路口村、祝家村、五联村

杨汛桥镇:竹园童村、杨江村

马鞍镇:寺桥村

夏履镇:莲西村、莲中村

漓渚镇:中义村、黄山畈村

王坛镇:肇湖村、长岭村、腾豪村、蒋相村

稽东镇:竹田头村、金丰村、龙东村、金山村、官桥村、裘村村、稽江村、尉村村、顺利村、尉相村

 

 

附件4

 

浙江省卫生村标准

2016版)

 

一、爱国卫生组织管理

(一)村委会有人分管爱国卫生工作,有村卫生管理制度和村民公约,措施落实。

(二)积极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卫生检查评比和卫生户评选等活动。

(三)村民对环境卫生的满意率不低于90%

二、健康促进与教育

(一)村内有固定的体育健身场所和健身设施,开展体育健身活动,积极推进健康步道、健身广场建设。广场等人流集中场所和村卫生室设有固定的健康教育宣传栏,内容有针对性,至少每季更换一次。

(二)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并设有禁烟标识,村内无烟草广告。

(三)积极宣传《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村民健康知识知晓率不低于80%。

三、环境卫生与环境保护

(一)认真做好环境保护工作,生态环境良好。无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发生。

(二)村庄保洁长效机制健全。村容整洁有序,村内道路硬化、平整、干净,垃圾收集设施设置合理。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密闭收集、储存、运输,实行户集、村收、镇(乡)转运和统一无害化处理。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单位内外环境整洁,卫生管理符合有关规定。及时治理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扔乱倒等现象,农户房前屋后环境整洁,柴草、杂物堆放整齐,家禽家畜实行圈养,禽(畜)圈经常清扫,粪便无害化处理。

(三)建立农村生活污水运行维护管理体制,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0%以上。农户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100%,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6%以上。按需建设无害化卫生公厕,公厕有专人管理,厕所保洁良好。无露天粪缸、粪桶、简易棚厕和旱厕。

(四)村内河道等水体清洁,水面无漂浮垃圾,岸坡整洁。无企业违规排污现象。

(五)消除“四害”孳生地,经常开展除“四害”活动,鼠、蚊、蝇、蟑螂密度控制在不足为害水平。

四、公共卫生

(一)自来水受益率达到100%,无重大饮用水污染事故发生。饮用水供水单位管理规范,出厂水达到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二)餐饮店、旅店、理发店等场所亮证经营,“三防”设施完善,店堂及周边环境整洁有序,从业人员持有健康证明,卫生行为良好。无重大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三)村卫生室设置、运行、管理规范。做好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无因防控措施不力导致的甲、乙类传染病暴发疫情。

(四)无职业危害事故发生。

 

 

附件5

 

绍兴市创建健康村镇等试点工作申报表

 

单位名称

 

地址

 

创建类型

1.健康镇2.健康村 3.健康社区 4.健康单位 5.健康家庭 (请打√)

负责人

 

电话

 

联系人

 

电话

 

创建工作基础和工作亮点(可另附页):

 

 

                                  (盖章)

                                                                        

区、县(市)爱卫办意见:

 

                                 (盖章)

                                                                        

市爱卫办意见:

 

(盖章)

      

                   

注:一式三份,单位留存一份,区、县(市)爱卫办一份,市爱卫办一份。

附件6

 

绍兴市健康镇创建标准(试行)

 

一、组织保障  

    1.出台健康乡镇建设规划。把健康乡镇建设纳入乡镇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编制科学可行的健康乡镇建设规划,并通过评审;按照规划制定健康乡镇建设实施方案,有年度工作计划,并纳入到乡镇年度工作考核。

2.乡镇落实机构和人员承担健康乡镇建设工作。由乡镇主要领导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乡镇爱卫办具体落实健康乡镇建设的协调与管理工作,有专人负责。

3.落实工作经费和办公条件。乡镇落实工作经费和专项经费,保障健康乡镇建设工作顺利开展;配备必要的办公条件。

二、健康环境  

    4.规范配备建成区环卫设施。建成区主要街路废物箱设置符合标准要求;垃圾收集设施布局合理,干净、完好、密闭,无敞开式垃圾收集场所;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符合率不低于90%

    5.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不低于85%。污水管网覆盖率不低于90% ;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不低于85%

6.建成区公共厕所建设与管理规范。重点区域公厕达到二类以上标准公厕,按照建成区3-5/平方公里设置,并满足群众需求,公厕建设符合标准要求;乡镇政府机关、中小学校、医疗机构、车站、集贸市场、公园及旅游景点等场所公厕达到二类及以上标准;公厕保洁纳入乡镇环卫统一管理,有保洁制度,有专人负责管理,定时保洁,保洁状况良好。

7.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不低于96%

8.无害化处理率不低于90%。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资源化利用。乡镇建有垃圾中转站,管理规范,运行良好;生活垃圾清运使用专用车辆,密闭运输,车容整洁,无垃圾扬、撒、拖、挂和污水滴漏现象;建筑垃圾实行统一消纳,规范管理。 

9.建立合理有效的保洁机制。保洁人员按每万人20名配备。

    10.建成区主次干道和街巷道路干净整洁。建成区主次干道和街巷道路硬化平整,路面干净整洁,无散落垃圾和积留污水。

11.镇容镇貌整洁有序。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摆、乱停乱放,乱贴乱画现象;建筑物立面整洁有序,户外广告、牌匾设置规范,无乱拉乱挂现象;沿街单位及店铺门前三包责任落实。

12.建成区绿化覆盖率不低于30%,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不低于7平方米。  

13.建成区路灯亮灯率不低于95%。建成区主次干道和街巷按要求设置路灯,路灯亮灯率不低于95% 

14.河道、湖泊等水体清洁。建有河道湖泊等水体保洁机制,河道、湖泊等水面无明显漂浮垃圾;水体清洁,无发黑发臭,无劣V类水体,无污水直排现象;岸坡整洁,无明显垃圾杂物。

15.建成区禁养家禽家畜,宠物饲养符合规定。乡镇出台建成区内禁养家禽家畜的相关规定,建成区无家禽家畜养殖;宠物饲养符合相关规定,未发现流浪狗。

16.鼠、蚊、蝇、蟑螂密度控制在标准范围内。科学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及时开展有针对性的孳生地清理,病媒生物孳生地得到有效治理;食品生产经营(食品生产和加工、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者等重点场所防鼠、防蝇设施完善;鼠、蚊、蝇、蟑螂四项密度达到国家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C级及以上标准。

三、健康服务    

17.无重大食物中毒、食品与饮水污染事故。

    18.食品生产经营者按要求取得相关证照。食品生产经营者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明,从业人员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亮证经营。

19.落实餐饮、饮用水单位量化分级管理。持证餐饮单位量化等级评定率不低于95%;日供水量在1000吨以上的供水单位应取得卫生许可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C级以上,出厂水卫生合格率100%

20.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达到规范化要求。辖区内设有一家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20分钟服务圈的要求设置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每千常住人口基层卫生人员数达到3-5人以上,按照每千服务人口不少于1名的标准配备乡村医生,每所村卫生室至少有1名乡村医生执业;千人床位数达0.98以上。

21.常住人口规范化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不低于80%

22.儿童免疫规划接种率不低于97%;流动人口子女免疫规划接种率不低于95%

23.重点疾病慢病管理率不低于80%。主要是高血压、糖尿病、管理率不低于80%

24.开展农村妇女两癌筛查工作。根据上级要求做好34-65岁农村妇女宫颈癌、乳腺癌免费筛查。

25.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率不低于85%,规范管理率大于80%

26.基本医疗参保率。居民基本医疗参保率达到省级平均水平。

四、健康人群 

27.人群吸烟率低于21%

    28.居民健康行为形成率不低于85% 

    29.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不低于85% 

    30.国民体质测试合格率不低于80% 

五、健康社会 

31.社会治安良好。无重大恶性刑事事件发生。

32.有效控制重大健康相关损害事件发生:无因防控不力造成的甲乙类传染病爆发疫情、无重大安全事件发生。

六、健康文化

33.建有健康支持性环境。建有健康公园、健康步道等至少1种。

34.提供健康书籍阅读渠道。建成区有图书阅览室至少1家,有健康图书4类以上,免费向公众开放。

35.完善健康促进平台。加强文化礼堂建设,至少有一所文化礼堂要开辟健康角或健康屋,放置电子血压计、体重仪、身高仪等基本自测健康仪器供群众无偿使用。

36.加强健康传播。采取多种形式传播健康知识和健康理念,并充分利用新媒体开展健康促进和教育;乡镇政府、医疗机构、学校、车站、社区(村)等有健康教育阵地,设置符合要求,每2月更换一次;中小学健康教育开课率达100%;把健康融入村规民约,倡导健康理念和健康生活方式。

37.开展公众体育健身运动。建有公共体育设施并向公众开放;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比例达到35%;开展社会体育指导,每千人有体育指导员2名。 

    38.传承中医药健康文化。开展中医药科普宣传,提升群众中医养生保健素养。

 

附件7

 

绍兴市健康村创建标准(试行)

 

一、组织保障  

1.明确健康村建设任务。制订健康村建设方案,并纳入村年度工作计划。  

2.落实人员承担健康村建设工作。由村支部书记或村长负责,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讨论健康村建设工作;健康村建设的协调工作,有专人负责,有必要的要的办公条件、经费。 

二、健康环境    

3.规范配备环卫设施设备  。集中居住区域或主要活动区域垃圾桶、废物箱设置符合标准要求;垃圾收集设施布局合理,干净、完好、密闭,无敞开式垃圾收集场所;垃圾运输车加盖密闭,卫生状况良好。

4.农户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不低于96%。全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普及率不低于96%;公共厕所设置合理,有专人管理,清洁无明显臭味  

5.垃圾日产日清,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0% ;推行垃圾资源化利用,实施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

6.农村生活污水收集与处理。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不低于80%

7.建立合理有效的保洁机制。建有科学的保洁机制,保洁人员按每万人20名配备。

8.村庄道路干净整洁。主要道路硬化平整,路面干净整洁,无散落垃圾和积留污水。

9.村容村貌整洁有序。村容整洁有序,无明显的乱搭乱建、乱贴乱画、乱摆摊点现象;村民家庭环境卫生良好。

10.河道、湖泊等水体清洁。河道、湖泊等水体清洁,无发黑发臭,无劣V类水体;建立水体保洁机制,水面无漂浮垃圾,岸坡整洁,无明显垃圾杂物。  

11.按规定饲养家禽家畜。无放养家禽家畜,饲养宠物按有关规定执行。

12.有效控制四害密度。科学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及时开展有针对性的孳生地清理,病媒生物孳生地得到有效治理

三、健康服务  

13.落实饮用水安全管理。采用集中式供水。

14.完善基本医疗保险保险制度,城乡基本医疗参保人数达到95%以上。  

四、健康人群  

15.15岁以上人群烟草使用流行率低于21%

16.居民健康行为形成率不低于85%

17.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不低于85%

  

五、健康社会 

18.重点单位全面禁烟。村委办公室、村卫生室、图书室阅览室实施全面禁烟。村委有禁止吸烟的规定,会议室、办事大厅等禁止吸烟。

19.开展健康家庭评比活动。 

六、健康文化  

20.建有健康支持性环境。建有健康公园、健康步道等至少1种。

21.提供健康书籍阅读渠道。有图书阅览室,免费开放。

 22.加强健康传播。有健康教育阵地,设置符合要求,每2月更换一次;把健康融入村规民约,倡导健康理念和健康生活方式 

23.开展公众体育健身运动。建有公共体育设施并向公众开放。

 

 

附件8

 

绍兴市健康社区创建标准(试行)

 

一、组织管理

1.成立健康社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辖区的健康社区创建工作,并成立相应工作小组,负责具体工作的落实。

2.制定健康社区建设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

二、环境建设

3.环境整洁。

4.有固定的宣传栏、橱窗等健康教育窗口。

5.有健康教育活动室。

6.有促进身体活动的专门场地且活动设施在3种以上。

7.有免费测量体重和血压的场所和设施。

三、活动开展

8.每年开展3种以上居民广泛参与的健康生活方式活动,如知识竞赛、健康膳食设计比赛、健身比赛、健康家庭评选等。

9.每年为每户居民发放1种以上健康生活方式宣传材料或工具。

10.每年开展4次以上健康生活方式相关知识讲座,每次参加讲座人数不少于50人。

11.利用固定宣传栏或橱窗开展健康生活方式知识宣传,宣传内容每年至少更换6次。

12.在全民健康生活方式日、全国高血压日、联合国糖尿病日等主题宣传日组织宣传活动,每年至少3次。

13.健康教育活动室提供5种以上可供群众取阅的健康生活方式宣传材料,有身高体重计、腰围尺、壁挂BMI尺、膳食宝塔挂图等设施,有控油、限盐等支持工具展示。

14.社区内有3个以上群众性健身活动团体,每月至少组织开展1次活动。

15.社区内有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至少5人,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开展健康生活方式宣传和指导活动每月至少1次。

 

 

附件9

 

绍兴市健康单位创建标准(试行)

 

一、制度保障

1.成立健康单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单位主管领导担任,健康教育工作有专(兼)职人员负责落实。

2.有促进健康生活方式的相关制度。如:工间操制度、健身制度、无烟单位制度。

3.有促进健康生活方式的激励机制。如健康职工评选活动,表彰奖励等。

4.至少每2年为职工进行1次健康体检。掌握职工基本健康状况和生活方式基本情况,能根据体检结果对职工进行有针对性的健康指导。

二、环境设施建设

5.单位内部及外部周边环境整洁。

6.单位为无烟单位,设有室外公共吸烟区。会议室、食堂、电梯等公共区域要张贴禁烟标识,单位内禁止吸烟。

7.单位有促进身体活动的场地及设施,或有经费支持职工到健身房、体育场馆等开展经常性健身活动。

8.设立固定的宣传栏、板报、橱窗等张贴健康生活方式宣传材料,每年至少更换4次。

9.为单位职工提供免费测量血压和称体重的场所和设施。

10.在适宜场所(如电梯口、楼梯转角处)设置健康小贴士,倡导健康生活方式。

11.单位设有健康食堂,餐具和就餐环境安全、卫生、舒适,在就餐过程中提供健康营养知识宣传,增加就餐人员相关理念。采购原料安全卫生,食品预处理和烹调加工安全卫生。食堂工作人员接受过营养学相关培训,菜肴烹饪营养均衡,做到合理配膳。食堂可根据不同个体的健康状况、体质水平提供饮食指导。

三、活动开展

12.组织开展爬山、广播操比赛、运动会等不同形式的群体性健身活动,每年至少开展1次。

13.组建2个以上的健身或运动团队,如乒乓球队、羽毛球队,每月至少组织开展1次活动。

14.每年为职工至少开展3次健康生活方式相关知识讲座,每次讲座有30%以上职工参与。

15.为单位职工发放健康生活方式宣传资料与支持工具(控油壶、限盐罐、BMI尺、腰围尺、计步器等)。

健康机关创建增加:

1.每年定期邀请专家进入机关开展健康讲座,定期组织职工开展工间操等健康主题活动。

2.提高职工健康素养,体育锻炼率有所提高,吸烟率、肥胖率有所下降,

健康企业创建增加:

1.开展职业安全和职业防护健康教育,提高职工预防职业病、意外伤害的能力。

2.结合单位特点设置卫生室,配备专/兼职具有急救员培训考试合格证书的卫生技术人员及必需的医疗用品和急救药物。

 

附件10

 

绍兴市健康家庭创建标准(试行)

 

1.室内外环境整洁,室内光线充足,通风良好,有防四害设施,家庭垃圾分类袋装并投放,文明饲养宠物。

2.家庭成员注重学习健康知识,“健康素养66条”知晓率90%以上;能积极参与社区健康教育活动,全年不少于4人次。

3.家庭成员个人卫生行为良好,每天早、晚刷牙两次,卫生用品齐全。

4.家庭有健康类书刊,有血压仪、体重秤,有家庭保健药箱。

5.家庭成员中无吸烟酗酒,无肥胖,无重大疾病(或有慢性疾病得到有效控制)。

6.家庭成员中至少一人会测量体温脉搏血压、会基本急救技能、会应急避险逃生。

7.家庭成员有良好的健康素养,合理膳食,控油控盐,荤素搭配。

8.家庭成员身体健康,定期体检,体检率达100%

9.家庭成员每人每周锻炼3-5次,每次半小时以上。

10.实行按政策生育,家庭和睦,邻里和谐,热心公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