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声明编号:(2017)第62号
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声明
编号:(2017)第62号
受申请人盛犬炳登记的坐落于夏履镇莲花村地段不动产权证书1本遗失声明(证号为:4027号,地号:294号,土地使用权面积80.7平方米; 绍房权证柯桥第/号,建筑面积/平方米),现予以声明作废。如权利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异议,请于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绍兴市柯桥区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书面提出,逾期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依法办理该宗地的不动产相关登记事项。
联系电话:84133981、84126672
联系人:潘先生
公告单位:绍兴市柯桥区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2017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