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灾害应急调查意见通知书(柯区地灾办[2016]第5号)
柯区地灾办[2016]第5号
地质灾害应急调查意见通知书
平水镇人民政府:
绍兴市柯桥区平水镇国土所接到平江村报告,称平江村横山自然村徐浩炎屋东侧山体发生滑坡地质灾害。1月30日上午区国土分局接报后会同浙江地勘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有关专家到现场了解险情,进行实地踏勘调查。
根据现场调查,因近期雨雪冰冻,平江村横山自然村徐浩炎屋前侧山体于1月30日凌晨点左右发生滑坡, 中心点坐标:120°36’23”, 29°52’20”。该滑坡为一小型土质滑坡。滑坡宽8m,长10m,厚2-3m,滑坡方向300°,方量约200 m3。滑坡损坏围墙及车库门,未造成人员伤亡。滑坡后缘存在危岩体,在强降雨、冰冻天气等条件的影响下滑坡体及后缘危岩体可能再次引发滑坡,威胁坡下徐浩炎一家3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已划定了地质灾害危险区。
为加强安全防范,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规定和《浙江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决定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要求,特通知你镇按以下要求做好地质灾害防范工作:
1、根据划定的危险区,设置警戒线和警示牌,组织危险区内人员全部撤出,安置到安全地方。
2、及时向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内人员发放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告知区内人员注意安全避让。
3、及时落实防灾责任人和监测人,加强滑坡区域安全巡查和监测。一旦发现区域内有新的变形迹象,立即预警并及时上报。
4、根据《绍兴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绍兴县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实施办法的通知》(绍县政发[2012]39号)文件要求,在详细调查的基础上,确定下一步治理设计方案,组织地质灾害治理施工资质单位开展工程治理,消除隐患。
绍兴市柯桥区地质灾害
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抄送:绍兴市国土资源局、区府办、区应急办,钱勇军副区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