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结束地质灾害应急响应及继续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 柯区地灾办[2015]第18号
柯区地灾办[2015]第18号
关于结束地质灾害应急响应及继续做好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道、开发区),区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今年第13号台风“苏迪罗”对我区影响已基本结束,区防指已结束防台风应急响应。根据《绍兴市柯桥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区地灾防指决定于8月10日17时结束地质灾害应急响应。
受今年第13号台风“苏迪罗”影响,我省温州、丽水等部分县(市、区)暴雨致发生小流域山洪与地质灾害并造成人员伤亡,虽然目前我区尚未接到发生地质灾害,但前期降雨影响,大部分山体土壤水分已处于饱和状态,地质灾害的发生往往具有突发性和滞后性,各镇(街)和相关部门要继续密切关注气象预报,防范台风过后局地降雨引发的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防灾责任人和群测群防员要继续开展巡查监测,对辖区内所有隐患进行再排查,一旦出现险情征兆,按照应急预案,第一时间发出预警,并采取必要的应急防范措施。
切实抓好地质灾害及隐患的工程治理和应急排险, 9号台风“灿鸿”引发的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和应急排险37个项目,相关镇要按照原绍兴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绍兴县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实施办法的通知》(绍县政发【2012】39号)和绍兴市柯桥区国土局、财政局《关于规范突发性地质灾害排险与应急治理项目管理的通知》(柯区土资【2014】34号)文件规定,抓紧组织实施,并加强工程的日常管理,按时完成交工验收和决算审计。
绍兴市柯桥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8月10日
抄送:市国土局、区委办、区府办、区防指、区应急办,钱勇军副区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