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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06-08 16:21
信息来源:柯桥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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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梅汛期地质灾害
防治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相关部门:
根据气象部门预报,受副热带高压和西南暖湿气流影响,6月7日入梅后至6月下旬,降水过程增多,从昨天12时至今日8时,全区平均雨量36毫米,预计今天我区仍将出现中到大雨,部分地区暴雨,明天阴有中到大雨。为贯彻落实省防汛视频会议和国土资源厅“浙土资明电[2015]12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区梅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梅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相关部门要牢固树立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一个目标,三个不怕”防灾抗灾理念,即以“不死人、少伤人”为目标,坚持“不怕兴师动众、不怕劳民伤财、不怕十防九空”的防灾抗灾理念,充分认识到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的隐患是思想麻痹、最大的风险是心存侥幸。要严格按照区政府防治工作方案要求,把梅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特别是要针对前期地质灾害隐患大排查中所暴露的问题和不足,抓紧整改,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确保不发生地质灾害人员伤亡事件。
二、切实做好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巡查处置工作。国土资源、气象、水利部门要紧密配合,密切关注气候变化,及时掌握雨情、水情动态,提高预警预报的准确度,及时发布预报预警信息。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相关部门要通过各种媒介,第一时间将预警信息传达到防灾责任人、群测群防员和受威胁的群众,及时公布隐患点和群测群防员信息。要及时组织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交通干线、重要基础设施和学校、景区等人口集聚区域,以及地质灾害隐患点、重点巡查区域进行巡回检查,特别是涉及开挖边坡的在建工程、农村山区村民建房,要督促落实防范措施。在巡查中一旦发现或出现灾(险)情,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迅速撤离受威胁人员,及时报送相关信息,做好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
三、认真落实汛期值班、报送制度和做好地质灾害应急排险与工程治理。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相关部门要严格汛期值班制度,加强应急值守。要按照要求和区委区政府紧急信息报送相关规定严格落实灾情报告制度。抓紧落实地质灾害应急排险与工程治理,各有关镇(街)要根据区国土分局、财政局《关于下达2015年度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和应急项目计划及资金预算的通知》要求,抓紧落实地质灾害应急排险与工程治理,应急排险治理务必在汛前完成;已下达的工程治理项目要抓紧落实调查设计、招标,及时动工治理,并务必在2015年11月前完成交工验收和审计工作。
绍兴市柯桥区地质灾害防治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