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58207-5/2015-4790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区政府办(外事办) 发文日期: 2015-10-20
组配分类: 规范性文件 文件编码: 绍柯政办发〔2015〕1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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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0258207-5/2015-47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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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路

  • 发布机构:

    区政府办(外事办)

  • 成文日期:

    2015-10-20

  • 文号:

    绍柯政办发〔2015〕116号

  • 文件登记号:

    DSXD01—2015—0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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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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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效

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柯桥城区“四小车”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5-10-20 1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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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区政府办(外事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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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柯桥城区交通秩序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为“三个柯桥”建设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现就加强柯桥城区“四小车”管理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坚持“有序推进、标本兼治、专项治理、依法管理”的原则,通过联合整治,使柯桥城区范围内“四小车”违法上路和违法营运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涉及“四小车”的交通事故明显减少,全面提升城区道路交通管理水平和城市形象。

二、管理重点

(一)重点管理车辆

1.机动三轮车、四轮车,是指燃油三轮车、四轮车,以及上道路行驶的以电力驱动的经有资质第三方检测部门鉴定为机动车的三轮、四轮电动车;

2.人力三轮车(货运、客运);

3.手拉车;

4.残疾人专用车。

(二)重点管理区域、路段

1.客运机动三轮车、四轮车

镜水路—华齐路—柯华路—香林大道—杨绍线—镜水路区域内道路(以上道路均包括)。

2.货运机动三轮车

“七横五纵”12条重点道路:104国道(育才路—湖东路),万商路、云集路(育才路—湖西路—湖东路),鉴湖路(育才路—湖滨路),山阴路(育才路—湖西路),群贤路(育才路—湖东路),兴越路(育才路—湖东路),裕民路(育才路—湖东路);

育才路(104国道—钱陶公路),笛扬路(鉴湖路—钱陶公路),金柯桥大道(104国道—钱陶公路),湖西路(104国道—裕民路),湖东路(104国道—钱陶公路)。

3.人力三轮车(货运)、手拉车

轻纺城市场区域。

(三)重点管理内容

从11月1日起,在对“四小车”实行全天候管理的基础上,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整治。货运机动三轮重点管理时段为7:30—19:00,人力三轮车(货运)、手拉车重点管理时段为轻纺市场正常营业时间。重点查处“四小车”违法上路行驶、违法营运、显见性路面交通违法以及非法生产与销售行为等(具体联合整治方案另行制订)。

三、组织领导

成立柯桥区城区“四小车”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常委、副区长金晓明任组长,区政府办、宣传部、信访局、公安局、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管局、质监局、综合执法局、残联、轻纺城建管委、柯桥街道、柯岩街道、华舍街道分管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公安局,赵忠根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职责分工

(一)区委宣传部:做好整治宣传工作,使群众知晓整治区域和整治车辆类型等信息,对在整治过程中出现的因阻挠执法、暴力抗法等行为而受到治安和刑事处罚的,要及时跟进报道,起到教育和震慑作用。

(二)区信访局:做好专项整治可能引发的车主群体性信访投诉处理工作,特别对残疾人信访要引起足够重视,做好各项应对工作。

(三)区公安局:在重点管理区域范围内对非法上路的“四小车”依法严管严罚,对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和妨碍公务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查处,及时处置整治中的突发事件。

(四)区建设局:按照公安交警部门提供的设计方案,在机动三轮车禁行区域设置相应的交通标志。

(五)区交通运输局:加大对道路运输市场无证经营行为的打击力度,对各类机动三轮车、四轮车非法营运行为,按照《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从重处罚。

(八)区市场监管局:依法从严查处涉及残疾车、三轮和四轮客运电动车的无照销售行为,以及销售不符合国家非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电动车的违法行为。

(九)区质监局:依法从严查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生产不符合国家机动车安全标准的三轮、四轮电动车的生产企业。

(十)区综合执法局:做好日常巡查工作,抓好“四小车”在人行道上的停车秩序管理。

(十一)区残联:做好全区超标残疾车违法上路和非法营运的排查摸底工作,做好政策宣传和教育工作,做好残疾车置换工作,积极为残疾人再就业做好各项善后工作。

(十二)轻纺城建管委:抓好市场人力手拉车、人力货运三轮车的提档升级工作;做好“四小车”整治工作的办公用房、车辆、人员经费等保障工作。

(十三)柯桥街道、柯岩街道、华舍街道:配合做好专项整治的宣传、维稳和有关保障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强化配合。“四小车”管理工作事关我区城市交通治堵和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社会关注度高,与群众日常工作生活密切相关,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制定具体方案,落实人员,明确责任,及时通报工作情况和整治进度,加强协作配合,确保“四小车”管理工作顺利推进。

(二)规范执法,严格管理。在整治工作中,要始终坚持公正、文明、规范执法,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和执法公信力,争取全社会对整治行动的支持。要制定应急预案,讲究工作方法,避免因执法不当引发群众不满和影响稳定的事件。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四小车”管理相关政策、典型案例和整治成果等,形成良好舆论氛围。

(四)强化考核,明确奖惩。制订“四小车”整治工作考核办法,强化考核督导,对在整治工作组织有力,成效显著的予以表彰;对工作不力,成绩落后的予以通报。

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