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第12号台风“潭美”期间

发布时间:2013-08-21 14:06

信息来源:柯桥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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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第12号台风“潭美”期间

地质灾害防御工作的通知


今年第12号台风“潭美”的中心8月21日14时其中心位置位于绍兴东南方向580公里的洋面上,也就是北纬25.5度,东经122.8度,近中心最大风力12级(35米/秒)。目前,台风中心以每小时30公里的速度向西北偏西方向移动,强度还会有所增强,最大可能于今天夜里到明天早晨在福建中北部沿海登陆。省国土资源厅、绍兴市国土资源局?已启动地质灾害Ⅲ级应急响应。为切实做好台风“潭美”期间地质灾害防御工作,要求各镇(街道)国土资源所、开发区分局立即向当地政府汇报,密切关注天气变化,会同当地政府加强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巡查,对可能存在人员伤亡隐患的地区,要及时提请并配合当地政府组织人员转移和避让,对辖区内群测群防组织的进岗到位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明确职责,确保台风期间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和措施层层落实。严格执行汛期地质灾害应急值守、灾情速报制度,同时,为进一步加强台风期间地质灾害报告工作,要求从通知下发之日起,在做好地质灾害速报工作的同时,实行地质灾害日报告制度,请各国土所每日下午三点前将当日地质灾害发生情况和工作情况报县局地矿科。(县局地矿科传真:84126025)

绍兴县国土资源局

二○一三年八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