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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亭镇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3-03-29 1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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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兰亭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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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县政府有关要求,现将兰亭镇人民政府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咨询处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中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等部分组成。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绍兴县政府信息公开网”下载。

一、概述

2012年,我镇政务公开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围绕经济、城乡、社会转型发展要求,紧扣县、镇两级工作中心,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创新公开渠道,拓展公开内容,取得了新的工作成效。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我镇始终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和基本工作制度,成立了由镇长为组长,相关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落实专人负责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构筑完善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职人员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2、建立健全工作制度。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进一步完善了政府公开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更新和安全管理操作流程,确保各类信息都能按照有关时间、数量、内容要求准确、及时、规范公开。

3、加强公开载体建设。完善和丰富了“镇长热线”、政府实事工程公开、党务政务公开、机关效能检查公示、重点工作督查公示、中层以上每日工作交流等政务信息公开载体,开展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老党员、老干部视察、督查、评议政府工作等活动,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建议意见,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和表达权。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2年,我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15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为:机构概况类7条,政策文件类85条,工作信息类144条,规划计划类54条,公共服务类76条,行政审批类10条、财政财务类39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2年,我镇严格按照规定的要求和程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发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四、咨询处理情况

2012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接到群众网上咨询,对于群众上门咨询的社会保障、土地规划、政策法规等事项,我镇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公开范围、程序和方式进行答复。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2年,我镇未收到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书和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的行政诉讼和申诉。

六、政府信息公开中政府支出及收费情况

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主要是来源于镇相关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务纳入本级财政管理。2012年,我镇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收费。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我镇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但与上级要求和群众需求尚存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一是个别部门和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认识不深,履责主动性不够,工作较为缓慢;二是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群众知晓率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强化社会监督。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机关作风效能评议范围,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不断完善工作制度、改进工作方法,促进行政工作的透明、公开、廉洁、高效,发挥政府信息对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二是进一步提升业务水平。开展相关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创新开展工作的能力,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整体水平。

三是进一步强化保密意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严格执行审查审批制度,防止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及其他按规定不宜或不能公开的政府信息对外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