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1-03-31 1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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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兰亭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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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绍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现将兰亭镇人民政府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本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处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投)诉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等部分组成。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绍兴县政府信息公开网”下载。
一、概述
2010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服务效率、提升政府形象”为目标,以完善制度、明确职责、加强便利为重点,不断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强化领导、明确职责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本镇实际,在实践中逐步健全和形成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各局、办(中心)配合协作,专职人员具体负责的工作格局,切实将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基本制度和政府日常工作常抓不懈。
2、健全制度、规范流程
制定完善了以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更新和安全管理为核心的信息公开操作流程和管理制度,做到责任明确、把关严格、覆盖全面、准确及时。同时通过编制公开指南和目录,明确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以及公开、受理、回复的反馈机制,促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3、加强宣传、注重实效
通过政府网站、广播电视、宣传栏等形式广泛开展宣教活动,不断提高全社会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知度以及重要性的认识,增强群众参与意识,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和表达权,更好的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活动的服务作用。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0年,我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5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为:机构概况类8条,政策文件类8条,工作信息类50条,规划计划类14条,公共服务类5条,行政审批类5条、财政财务类5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0年,我镇严格按照规定的要求和程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发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四、咨询处理情况
2010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接到群众网上咨询,对于群众上门咨询的社会保障、土地规划、政策法规等事项,我镇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公开范围、程序和方式进行答复。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投)诉的情况
2010年,我镇未收到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书和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的行政诉讼和申(投)诉。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0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发生相关收费和减免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诸多方面有了较大的进步,但与上级要求和公众需求尚存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一是信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全面;二是信息公开的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三是信息更新速度有待进一步加快;四是信息公开的便民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措施
1、深化认识,充实力量
加强《条例》的学习和宣传,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保障公民权益、转变执政理念、建立反腐机制联系起来,进一步增强机关各部门和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和责任心。在党委政府办公室配备专职工作人员的基础上,在各部门设立信息公开工作兼职人员,协助完成本部门信息的初审、上报和公开工作。
2、完善制度,强化考核
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体系,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注重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建立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3、开拓渠道、完善内容
开辟公务“三问”系统、电子信息屏等新的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探索更多适合乡镇和农村实际,方便群众获取的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定期梳理政府信息,在《条例》规定的范围内进一步挖深度、拓广度,努力实现全方位、尽最大限度的信息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