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教科职能及联系电话

发布时间:2011-01-01 1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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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负责管理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负责基础教育的教育教学改革与德育和法制教育工作;负责做好学校周边环境的综合整治、交通安全、食品卫生安全等工作;负责学校安全管理,协调中小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指导学校安全教育、科技教育、国防教育、民族教育、环境教育、特色教育、社会实践、人口与计划生育教育等专项教育工作;指导学校少先队、共青团工作;负责普通高中学生、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招生和学籍管理以及基础教育的课程管理;指导基础教育学校的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帮困助学工作;负责重点中学、示范学校、文明学校的争创工作,负责内设幼教办、安全科的管理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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